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2年第4號),涉及崇川區敬佑合重慶火鍋館經營的黃豆芽。
(一)抽樣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黃豆芽;購進日期:2022年11月2日;抽樣日期:2022年11月2日;檢驗不合格項目:4-氯苯氧乙酸鈉;被抽樣單位:崇川區敬佑合重慶火鍋館。
(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但當事人在購進該批次黃豆芽時,向上游供貨商索取了營業執照和進貨票據。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履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且當事人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崇市監不罰(2022)74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