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3期)。
關于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的公告(2023年第3期)
近期,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我區內食品及相關產品進行抽檢,涉及部分企業經營的不合格食品及相關產品,現將我局對相關不合格食品及其經營企業的處置情況公布如下:
高淳區查理餐飲店使用的筷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使用的碟子,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新入職員工培訓不到位,清洗時未及時更換清水沖洗,清洗后放入消毒柜未進行消毒,造成不合格。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決定書文號:高市監當罰〔2023〕12311號。
高淳區魯大紫餐飲店使用的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使用的碟子,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不合格原因:對員工培訓不夠,清洗時使用大量洗潔精,后期未沖洗干凈;未及時對餐具進行消毒,造成不合格。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決定書文號:高市監當罰〔2023〕12312號。
高淳區紅云餐飲店使用的筷子、勺子、碗,大腸菌群、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不合格原因:當事人已停業轉讓,無法排查原因。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決定書文號:高市監當罰〔2023〕121005號。
南京市高淳區和福順餐飲店使用的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不合格原因:當事人已停業閉店,無法排查原因。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警告。處罰決定書文號:高市監當罰〔2023〕121004號。
南京市高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