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5月19日,江蘇省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8期)。
市市場監管局關于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8期)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的《關于18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8期),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餐具,現將核查處置情況公告如下:
一、鹽城東臺市川香千味大排檔使用的標稱圣潔消毒餐具(東臺市北關綜合市場19幢112-113)生產的消毒餐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東臺市川香千味大排檔使用的標稱圣潔消毒餐具(東臺市北關綜合市場19幢112-113)生產的消毒餐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東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當事人東臺市川香千味大排檔,并對該排檔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查,該排檔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的標稱圣潔消毒餐具(東臺市北關綜合市場19幢112-113)生產的消毒餐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當事人對使用了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一事供認不諱。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五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生產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根據《關于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衛監督發〔2010〕25號)規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實施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餐飲具進行衛生監督抽檢,依法查處不符合衛生規范的行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相關衛生規范等要求的,應當及時調查處理。監督檢查的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的規定,該批次不合格餐具違法行為不屬于市場監管部門管轄,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移送東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二、鹽城東臺市小莊菜館使用的標稱圣潔消毒餐具(東臺市北關綜合市場19幢112-113)生產的消毒餐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鹽城市東臺市小莊菜館使用的標稱圣潔消毒餐具(東臺市北關綜合市場19幢112-113)生產的消毒餐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東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及時送達當事人鹽城東臺市小莊菜館,并對該菜館實施現場檢查和調查。經查,該菜館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的標稱圣潔消毒餐具(東臺市北關綜合市場19幢112-113)生產的消毒餐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當事人對使用了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一事供認不諱。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五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給予當事人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生產環節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根據《關于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知》(衛監督發〔2010〕25號)規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實施日常衛生監督管理,對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餐飲具進行衛生監督抽檢,依法查處不符合衛生規范的行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對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相關標準以及相關衛生規范等要求的,應當及時調查處理。監督檢查的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布”的規定,該批次不合格餐具違法行為不屬于市場監管部門管轄,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移送東臺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鹽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