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5月29日,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專項整治通報2023年第十期。
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專項整治通報2023年第十期
為了防控餐飲環節風險隱患,嚴懲違法違規行為,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平谷區餐飲門店進行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專項督導和檢查,現將近期餐飲單位違法行為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一、北京福慶面館(福慶面館)
當事人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未定位存放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二、北京可睿蜜佳商貿有限公司(可睿蜜佳)
當事人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未定位存放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三、北京幸福起來民俗餐廳(幸福起來)
當事人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未定位存放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四、北京琴鳴湖民俗餐廳(北京琴鳴湖民俗餐廳)
當事人加工、制作食品未生熟分開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五、北京俊領玉紅小吃店(北京俊領玉紅小吃店)
當事人加工、制作食品未生熟分開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六、北京九里香民俗餐廳(北京九里香民俗餐廳)
當事人未在生產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許可證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七、北京建華永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老馬拉面)
當事人未保存記載有進貨貨物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相關憑證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八、北京張國芳民俗餐廳(北京張國芳民俗餐廳)
當事人未保存記載有進貨貨物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相關憑證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九、北京程小廚煎餅店(程小廚煎餅)
當事人未保存記載有進貨貨物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相關憑證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十、北京美谷辛園民俗餐廳(小吃店)
當事人未保存記載有進貨貨物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相關憑證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十一、北京海英興達小吃店(早點)
當事人未保存記載有進貨貨物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相關憑證的行為,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十二、北京瑞福樓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豆地主餃子城)
當事人未保持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環境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十三、北京軍美小吃店(北京軍美小吃店)
當事人未保持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環境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十四、北京全聯家餐飲有限公司(全聯家)
當事人未保持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環境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十五、北京力格勒科貿有限公司(力格勒)
當事人未保持食品生產經營場所環境整潔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十六、北京紅利來餐飲服務有限公司(紅利來)
當事人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十七、北京劉勝普驢肉火燒店(北京劉勝普驢肉火燒店)
當事人未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十八、北京周勝濤興旺小吃店(河間驢肉館)
當事人未定期清洗、維護冷藏冷凍設施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警告。
北京市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