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5月30日,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73號)。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73號)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1家企業1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2月8日,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重慶市綦江區龍宮酒廠銷售的玉米酒進行監督檢驗,經檢驗,酒精度項目不符合GB/T 26761-2011《小曲固態法?白酒》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不合格產品的生產日期:2023年2月5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重慶市綦江區龍宮酒廠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進行整改。重慶市綦江區龍宮酒廠已于?2023年4月14日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原因排查:生產廠商在該批次配制酒出廠時酒精度檢驗時出現誤差。
整改措施:責令重慶市綦江區龍宮酒廠立即整改,深入學習食品安全有關法律規定,認真查驗供貨商資質、進貨單據和產品合格證明。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13日向重慶市綦江區龍宮酒廠送達了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于2023年3月15日立案調查。當事人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四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之規定。我局向重慶市綦江區龍宮酒廠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2.罰款。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