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武漢市黃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3-06)。
黃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4月6日,本局接收到平臺抽樣單編號GZJ23420000003331542的檢驗報告,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2023年3月7日,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受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在紅安縣八里灣芳芳副食店對武漢良香味緣食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生產的 “香酥小麻花”進行抽樣檢驗,2023年4月3日出具檢驗報告,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情況。武漢良香味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酥小麻花”(生產日期2022年12月21日),在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不合格,我局灄口市場監督管理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后處理規范(試行)》展開了調查處置工作。一是進行了調查,查明該批次“香酥小麻花”共生產了30件,每件4.4公斤,散裝稱重,售價45元/件,貨值金額1350元,全部銷往武漢市盧氏國雄食品有限公司,再由該公司將上述批次“香酥小麻花”1件銷至紅安縣八里灣芳芳副食店。2023年4月7日,武漢市盧氏國雄食品有限公司將召回同批次產品送至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檢測結果符合標準規定要求。另查明,上述批次“香酥小麻花”產品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是零售經銷商將產品擺放在貨架上受到陽光照射,儲存不當導致的,并不是當事人在生產環節出現的問題。綜合以上調查情況,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生產的“香酥小麻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當事人違法事實不能成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三)項“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處罰”之規定,我局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該批次產品“香酥小麻花”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經銷商未按要求存放產品。制定整改措施如下:1、組織員工學習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2、倉庫貨物保持通風及干燥。3、銷售時告知銷售商該商品屬油炸食品要按儲存條件存放。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