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6日,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2號)。
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12號)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2批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北碚區優鮮選生鮮食品超市銷售的青椒
(一)抽檢基本情況。北碚區優鮮選生鮮食品超市(以下簡稱“當事人”)銷售的青椒經抽樣檢驗,青椒的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物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現場檢查時,上述不合格批次青椒抽檢時已全部被抽檢無剩余。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當事人已開展了自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向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2日對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當事人銷售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用農產品的違法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農殘超標食用農產品,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48元;2.處罰款人民幣3000元。
二、重慶市北碚區軒久餐館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
(一)抽檢基本情況。重慶市北碚區軒久餐館(以下簡稱“當事人”)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加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其中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進行了現場檢查。至現場檢查時,上述不合格批次碗(復用餐飲具)已全部使用完畢。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加強餐飲具的清洗和消毒工作,當事人已開展了自查,分析不合格原因,并已向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重慶市北碚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涉嫌使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