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6日,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通告稱,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江津區1家經營企業1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公布如下:
江津區嘉鴻生活超市經營的韭菜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購進日期為2023年3月12日的韭菜共計7.5kg,抽樣3.27kg,截止報告送達當日,當事人銷售的上述同批次韭菜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江津區嘉鴻生活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經江津區嘉鴻生活超市自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系在韭菜的種植過程中,經常會受到霉菌污染而得灰霉病,農戶為了保證韭菜產量和收益,反復使用農藥,導致農藥殘留超標。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做好進貨查驗工作,落實主體責任,查驗農產品快檢檢測報告。整改后,該公司復查結論為合格。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14日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江津區嘉鴻生活超市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證據,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江津區嘉鴻生活超市經營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本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