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7月11日,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涉及湖南飲澗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區分公司。
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湖南飲澗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區分公司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的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根據省局食品安全抽檢,湖南飲澗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區分公司標注生產日期為2022-10-12的雪峰冰磧山泉(其他飲用水)檢驗報告(No:A2023-03-J302458)顯示:經抽樣檢驗,亞硝酸鹽(以NO2-計)項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我局對上述1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進行了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我局對湖南飲澗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區分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要求其停止采購和使用同批次不合格產品。經調查,湖南飲澗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區分公司2022年10月13日從安化縣白巖山飲用水有限公司購進雪峰冰磧山泉(其他飲用水)(生產日期:2022-10-12)50件(每件24瓶)自用,進貨單價12元/件,抽檢取樣24瓶,備樣4瓶。獲知抽檢不合格后,生產廠家安化縣白巖山飲用水有限公司及時對剩余同批次瓶裝水45件予以召回處理。湖南飲澗山泉水有限公司雨花區分公司采購時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我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決定對當事人免予行政處罰。
長沙市雨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