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17日,南京市溧水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3年溧水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公告(第六期),涉及南京寶生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藍莓露(藍莓果汁飲料)的處置情況(抽樣單編號:XBJ23320117296930789)。
上述產品不合格項目為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驗結果:0.173g/kg,標準指標:不得使用。該批產品購進日期為2023年02月24日,當事人生產涉案藍莓露(藍莓果汁飲料)2346瓶,已全部銷售完畢。涉案產品成本價格為8.46元/瓶,銷售價格9元/瓶,貨值金額為21114.00元,違法所得為1266.84元。該店實施主動召回,未能召回。截至目前,已完成產品控制,原因排查,經排查,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端對標簽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不清楚。
當事人生產銷售生產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藍莓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能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本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決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1266.84元;2、罰款105570.00元,全部上繳國庫。處罰決定書編號:寧溧市監處罰〔2023〕15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