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公告(2023年29號)。
株洲市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抽檢監測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的公告
(2023年29號)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檢驗報告編號:N0:SP202310781
產品名稱:小青椒
問題項目:小青椒所檢項目中噻蟲安項目實測值0.063mg/kg,標準指標為≤0.05mg/kg;啶蟲脒項目實測值0.23mg/kg,標準指標為≤0.2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營者名稱:湖南工業大學
經營者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泰山西路88號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調查處理情況:2023年6月5日,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株洲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對湖南工業大學(北苑食堂)采購的食品原料小青椒進行抽樣檢驗。2023年7月3日,株洲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出具了檢驗報告(N0:SP202310781),所檢項目中噻蟲安項目實測值0.063mg/kg,標準指標為≤0.05mg/kg;啶蟲脒項目實測值0.23mg/kg,標準指標為≤0.2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2023年7月4日,我局執法人員將檢驗報告和株洲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送達湖南工業大學,制作現場檢查筆錄,送達回執。于2023年7月7日經局領導批準立案調查。在法定期限內,湖南工業大學未對檢驗報告提出異議。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經調查,該批次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種植者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時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未降解至標準限量以下。
另查明,湖南工業大學于2023年6月3日以5.6元/公斤購進小青椒25公斤,除抽檢購買6.3公斤,剩余18.7公斤已作為配菜食用。現場檢查中發現抽檢不合格的小青椒作為配菜已全部食用,無法召回的事實。
(三)湖南工業大學采購使用農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原料小青椒,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并實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之規定,構成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四)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之規定, 決定責令湖南工業大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罰款6000元,上繳國庫。
株洲市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