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08號)。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08號)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1家超市市縣級農產品專項抽檢1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2023年5月16日,受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綦江區進茂百貨超市經營的云南香蕉進行監督抽檢。2023年6月6日,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該批次云南香蕉出具檢驗報告,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綦江區進茂百貨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進行整改。該公司已于2023年6月20日向我局提交整改報告。
原因排查:云南香蕉種植過程中使用了吡蟲啉,未按照安全間隔期要求進行采摘;綦江區進茂百貨超市進貨時也未查驗該批次云南香蕉的合格證明。
整改措施:1.嚴格對供應商進行資質審查;2.進貨提前索取、審查農產品合格證明;3.做好索票索證工作。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6月13日向綦江區進茂百貨超市送達了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和檢驗報告,于2023年6月25日立案調查。當事人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我局已于2023年8月11日向綦江區進茂百貨超市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渝綦江市監處罰〔2023〕228號)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對當事人減輕處罰如下:1.沒收違法所得;2.罰款。
重慶市綦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