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貴陽市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第75期)。
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第75期)
根據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信息系統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區的1家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貴州省貴陽市云巖區樂品鮮活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無筋豆。
(一)抽檢基本情況。
無筋豆:購進日期:2023年5月13日,規格型號:/,抽檢日期:2023年5月15日。抽檢單位: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不合格項目:乙酰甲胺磷。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1.違法事實的認定:當事人經營的無筋豆經抽檢為不合格食品,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的違法事實成立。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
2.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云市監不罰[2023]第16-02號。
3.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處罰種類:免予處罰。
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4.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5.減輕原因和法律依據:
鑒于當事人能提供涉案產品的檢驗檢測報告、供貨商的經營資質等相關資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的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且涉案產品售出后未造成嚴重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對當事人免予處罰。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云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