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河北百事康飲料有限公司因食品質量不合格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33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河北百事康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途樂”綠茶味飲料(規格型號:500ml/瓶)(生產日期/批號:2023/3/1),菌落總數檢出值為2200CFU/mL、2300CFU/mL、2200CFU/mL、2300CFU/mL、2400CFU/mL,標準規定為5次檢驗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CFU/mL且至少3次檢驗結果不得超過100CFU/mL;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為0.163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據悉,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數較高,或者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包裝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據了解,在食品生產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生產加工環節超范圍使用,以達到延長保質期的目的。
對此,中國質量新聞網嘗試致電河北百事康飲料有限公司了解相關情況,截至發稿時,對方電話未能接通。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外省生產單位的,已按規定移送相應省級食品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對于不合格樣品涉及省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涉及單位依法處理,責令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
公開資料顯示,河北百事康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以從事酒、飲料和精制茶制造業為主的企業。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該公司因食品安全問題此前還被處罰。
據天眼查,河北百事康飲料有限公司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飲品,于2021年12月5日被河北省邯鄲市館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1320元;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