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9月6日,安徽省懷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抽樣單編號:GZJ23340000341632466)。
懷遠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抽樣單編號:GZJ23340000341632466)
一、抽檢基本情況
安徽省成果石榴酒釀造有限公司生產的成果石榴酒【品·悅】(生產日期:2023-01-03),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酒精度,%vol”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標準指標:8.0%vol 實測值:8.6%vol),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檢驗報告》編號為:GZJ23340000341632466。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當事人經營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警告。(《處罰決定書》 懷市監處罰〔2023〕882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該企業生產了酒精度項目不合格石榴酒,主要因為一是在產品灌裝過程中壓塞機磨損、老化。壓塞過程中木塞所受機械作用力強,機械作用不均勻,使木塞產生縱向褶皺,導致空氣滲入,雜菌與產品中的殘糖發生反應,在瓶中二次發酵,導致酒精度升高;二是生產工人對設備操作和相關規章制度熟練度不高及責任心不強,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及質量隱患。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對該企業現場檢查,該企業目前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