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2023年區抽不合格產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四期)。
揚州市邗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區抽不合格產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四期)
現將我局關于公布2023年區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的通告(第四期)有關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一、邗江區品彤農副產品經營店的生姜、香蕉
(一)2023年5月5日抽檢的生姜、香蕉,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該經營戶已張貼召回公告。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二、揚州寶之萬百貨商貿有限公司的阜寧大糕(芝麻味)
(一)2023年5月3日抽檢的阜寧大糕(芝麻味),經抽樣檢驗,霉菌項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三、揚州亨威商貿有限公司的香蕉
(一)2023年5月8日抽檢的香蕉,經抽樣檢驗,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四、邗江區黑香王鮮肉店的生姜
(一)2023年5月6日抽檢的生姜,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五、邗江區匯聚鮮水果中心的生姜、豇豆
(一)2023年5月6日抽檢的生姜、豇豆,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三唑磷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六、邗江區李雪農副產品超市的鳊魚
(一)2023年5月6日抽檢的鳊魚,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符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七、揚州市邗江酒甸宏大超市的鯽魚、鳊魚
(一)2023年5月6日抽檢的鯽魚、鳊魚,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符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八、邗江區客唯多生鮮超市經營部的百合
(一)2023年5月5日抽檢的百合,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九、揚州優客臨百貨有限公司的大油京果(糕點)
(一)2023年5月4日抽檢的大油京果(糕點),經抽樣檢驗,酸價(以脂肪計)(KOH)項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糕點、面包》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十、揚州市吉麥隆精品超市有限公司的香蕉
(一)2023年5月5日抽檢的香蕉,經抽樣檢驗,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十一、邗江區莊原銘果園店的咸味蔬菜餅
(一)2023年5月10日抽檢的咸味蔬菜餅,經抽樣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我局對該經營戶實施現場檢查,由于該批次產品已銷售完畢,沒有進行召回。
(三)我局要求該經營戶對存在問題進行排查,查明問題產生的原因,并及時遞交整改報告。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