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9月5日,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期)。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抽檢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2023年第4期)
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抽檢發現我省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3家經營單位。現將有關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樣單編號為GBJ23000000003133041ZX的油條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一)基本情況
宜良縣園珍小吃店加工銷售的油條,經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情況
經調查,宜良縣園珍小吃店共加工銷售該批次油條6根,共計0.30公斤,貨值12元,已銷售6根,庫存0根。該批次油條全部用于抽樣檢驗,未對外銷售。
(三)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經調查,宜良縣園珍小吃店加工銷售不合格油條的行為涉嫌食品安全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和《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該案件已移送宜良縣公安局。
2.宜良縣園珍小吃店采取的整改措施:立即停止加工銷售不合格食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把控食品安全加工流程,按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劑購買使用臺賬;加強食品安全相關知識的學習,提高食品安全意識。
二、抽樣單編號為GBJ23000000361330283ZX的黃花菜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一)基本情況
賓川縣尚購購物廣場銷售的黃花菜,經檢驗,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情況
經調查,賓川縣尚購購物廣場共購進該批次黃花菜10公斤,貨值380元,已銷售5公斤,庫存5公斤,下架自行銷毀5公斤。當事人及時張貼公告對已銷售產品進行召回。
(三)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賓川縣尚購購物廣場銷售不合格黃花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但鑒于當事人首次違法,并在案件調查中積極配合,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及時控制風險并積極進行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第三十二條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減輕處罰。云南省大理州賓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60元,并處罰金8000元的行政處罰。
2.賓川縣尚購購物廣場采取的整改措施: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全面清理其他庫存食品,認真分析查找不合格的原因;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的管理制度,建立進貨臺賬;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質控管理能力。云南省大理州賓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023年7月14日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
三、抽樣單編號為GBJ23000000003133242ZX的油條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一)基本情況
新平戛灑小二包子店加工銷售的油條,經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經營環節風險控制情況
經調查,新平戛灑小二包子店共加工銷售該批次油條30根,共計6公斤,貨值60元,已銷售30根,庫存0根。當事人及時張貼公告對已銷售產品進行召回。
(三)經營環節核查處置情況
1.新平戛灑小二包子店加工銷售不合格油條的行為違反了《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云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予以處罰。鑒于當事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積極配合調查,能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及時控制風險并積極進行整改,且貨值金額較小,按照過罰相當的原則。依據《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五)項的規定減輕處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處罰金300元的行政處罰。
2.新平戛灑小二包子店采取的整改措施:立即停止加工銷售不合格食品,認真分析查找不合格原因;規范加工制作流程,并按要求建立食品添加劑購買使用臺賬;加強對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食品安全意識。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