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9月12日,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1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關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1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完成情況的公示
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的食品安全抽檢,天心區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是:
當事人長沙市天心區天錦食品加工廠(張代軍)生產的玉峰青竹牌外婆菜,檢測項目:山梨酸及鉀鹽、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其中山梨酸及鉀鹽、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述1批次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進行了風險控制和核查處置,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當事人于 2022 年3月1日與東莞市億人壹餐食品有限公司簽訂代加工合同生產外婆菜產品。2023 年1月,當事人因生產場所拆遷,無相應的生產經營場所,導致其不能開展食品生產活動。2023 年 3 月,當事人在未核實瀏陽市金剛鎮華旭食品加工廠資質的情況下,將其與東莞市億人壹餐食品有限公司合作時印制的包裝袋共 650 個交由瀏陽市金剛鎮華旭食品加工廠生產一批外婆菜產品,實際生產 600 包,生產日期 2023 年4月 1日,并以自己的名義銷售給東莞市億人壹餐食品有限公司。當事人與瀏陽市金剛鎮華旭食品加工廠未簽訂委托合同,但兩者存在事實上的委托生產關系。經調查,瀏陽市金剛鎮華旭食品加工廠為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該廠在生產加工該批次產品的過程中因食品添加劑劑量把控不嚴導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該批次產品共 600 包,售價 1.875 元/包,貨值金額 1125 元,當事人無違法所得。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決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
罰款17000元,上繳國庫。
特此公示
長沙市天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