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2023年9月11日,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57號)。
(2023年第57號)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4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1家生產企業,3家經營企業,共4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謝東經營的老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購進日期為2023年6月4日的老姜共計3kg,抽樣3kg,截至報告送達當日,當事人銷售的上述同批次老姜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謝東排查不合格原因,經謝東自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種植環節該批次老姜的生長環境中的鉛元素過高造成的。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下架同批次不合格老姜。整改后,該公司復查結論為合格。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3日對謝東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者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書證,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謝東銷售鉛項目不合格的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江津區福群農副產品經營部經營的小米辣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購進日期為2023年05月31日的小米辣共計6kg,抽樣3kg,截至報告送達當日,當事人生產的上述同批次小米辣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江津區福群農副產品經營部排查不合格原因,經江津區福群農副產品經營部自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種植小米辣土壤重金屬鎘超標,從而導致小米辣鎘項目檢測不合格。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續做好進貨查驗工作,落實主體責任,查驗貨品合格證明,購進合格產品。整改后,該公司復查結論為合格。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06月28日對江津區福群農副產品經營部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者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書證,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 該經營部經營隔(以Cd計)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江津區鳳晶食品超市經營的洗姜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購進日期為2023年06月01日的洗姜共計5kg,抽樣3.48kg,截至報告送達當日,當事人生產的上述同批次洗姜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江津區鳳晶食品超市排查不合格原因,經江津區鳳晶食品超市自查,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系種植洗姜過程中使用了不符合規定的農藥,從而導致洗姜的噻蟲胺項目檢測不合格。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續做好進貨查驗工作,落實主體責任,查驗貨品合格證明,購進合格產品。整改后,該公司復查結論為合格。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07月04日對江津區鳳晶食品超市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者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書證,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該超市經營噻蟲胺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江津區勇順食品廠生產的小珍珠花生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予以調查。經查,該批次生產日期為2023年3月6日的小珍珠花生,共計10袋,抽樣2袋,截至報告送達當日,當事人生產的上述同批次小珍珠花生已全部銷售完畢。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督促和協助江津區勇順食品廠排查不合格原因,經查,造成該批次生產不合格原因系:1.原料沒有低溫保存;2.生產加工過程中關鍵控制點不嚴出廠產品質量真實保質期低于包裝保質期。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整改,要求其持續做好落實主體責任,查驗貨品檢測報告,本局后續將加強對該單位的日常監管力度。整改后,該公司復查結論為合格。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2023年7月5日對江津區勇順食品廠依法立案進行調查。立案后,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的經營者進行了詢問調查,并制作了詢問筆錄,提取了相應的書證,經過調查取證,已查清案件事實。江津區勇順食品廠生產過氧化值(以脂肪計)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并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并罰款的行政處罰。
重慶市江津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