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37期食品抽檢信息。本次該局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等共計651批次樣品,經檢驗,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等。
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食品添加劑方面,共檢出3批次不合格產品。具體涉及:標稱慈溪市御坊齋菜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御坊齋”紅油豇豆(生產日期/批號:2023/6/21),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慈溪市小安土產蔬菜加工廠生產的1批次“愛國”臺灣風味酸菜(生產日期/批號:2023/5/7),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標稱余姚市萊駿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汕菜王”咸菜(生產日期/批號:2023/7/18),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據悉,防腐劑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常見的防腐劑有苯甲酸及其鈉鹽、山梨酸及其鈉鹽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過1。蔬菜制品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對國家標準不夠了解,從而過量添加多種不同的防腐劑。
據了解,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腌漬的蔬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1g/kg。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據悉,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對此,中國質量新聞網嘗試致電相關廠家了解上述產品抽檢不合格的相關情況,截至發稿時,慈溪市小安土產蔬菜加工廠的電話未能接通;余姚市萊駿食品有限公司的電話接通后,對方未講話即掛斷。
慈溪市御坊齋菜業有限公司接電話的人表示,此事已弄好,產品已召回,詳細情況此人并不愿意講。
目前,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
中國質量新聞網對此事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