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10月17日,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發布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8005號)。
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8005號)
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我區1家經營企業1批次食品不合格。現將核查處置完成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基本情況
重慶宸正殯葬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待使用的食品原料胡蘿卜,經抽樣檢驗,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并開展現場檢查。督促當事人立即排查不合格原因,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查,當事人經營的上述不合格食品購進自重慶潼南蔬菜批發物流市場的食品攤販經營者陳子忠處,購進時未查驗產品合格證明。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進行自查整改,指導當事人認真履行進貨查驗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時清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因該批次不合格食品已全部加工使用無法召回。當事人已向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三、對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當事人涉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材料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依法予以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作如下行政處罰:1.罰款3000元;2.沒收違法所得9.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