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對抽檢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的信息公告。
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對抽檢不合格(問題)食品核查處置的信息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2023年7月12日,根據2023年重慶專項抽檢計劃,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依照抽檢檢驗法定程序對長壽區曉秧鍋火鍋店的泥鰍進行監督抽檢,現場填寫重慶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告知書1份、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非網絡)1份,并現場拍攝了樣品、抽樣人員、被抽樣人員照片7張。2023年7月12日,樣品送達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2023年7月28日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出具檢驗報告(No:D23SC06367),檢驗結論:泥鰍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核查處置情況
(一)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情況:2023年7月31日,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檢驗結果通知書,并制作現場筆錄1份,口頭及書面告知當事人如對檢驗過程、檢驗結果有異議應于7個工作日內向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書面提出。當事人在法定時限內未提出異議。2023年8月7日,本案經批準立案調查。
(二)產品控制情況:該批準不合格泥鰍系當事人從散戶處購進3kg,抽樣基數為3kg,被抽1kg(全部送至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余下2kg當事人全部銷售完畢。執法人員向當事人送達檢驗報告后,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泥鰍,并按相關要求召回、整改到位。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產品,并作出如下處罰:1、罰款;2、沒收違法所得。
(四)原因排查及當事人整改情況:經當事人排查,泥鰍的不合格原因是養殖過程中獸藥殘留。整改情況:當事人進一步學習了《食品安全法》,承諾今后將落實人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杜絕此類事件發生,合法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