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
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于近期組織開展了“餐飲業食品安全大檢查”專項整治工作,檢查問題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1.北京芬陀利餐飲有限公司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對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10031.92元。
2.北京好食鮮生餐飲中心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九)項的規定。依據《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對其給予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1008元。
3.北京市又一湘餐飲有限公司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混放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4.北京大冀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混放混放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5.北京京華大鼎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進行處理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6.北京永和大王餐飲有限公司柳芳分店(永和大王柳芳店)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餐飲具未保持清潔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7.北京匯飲匯食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飄亮分公司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餐飲具未保持清潔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8.北京四方紅印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部分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9.北京浙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檢查發現當事人存在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問題。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其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