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記者 陳娟女)據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23年10月27日發布的關于386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2號),標稱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合川桃片被檢出不合格。
本期通告顯示,抽樣自榮昌區昌元街道友渝食品店、標稱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合川桃片(規格型號:2023-06-08;生產日期/批號:計量稱重)被檢出酸價(以脂肪計)(KOH)項目不合格,檢驗結果為12.2mg/g,標準值為≤5mg/g。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 ||||||||||||
序號 |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批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檢驗機構 | 備注 | |
2 | 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 | 重慶市合川區思居工業園區 | 榮昌區昌元街道友渝食品店 | 重慶市榮昌區昌元街道廣場路270號門面 | 合川桃片 | 計量稱重 | 家頂翔及圖形商標 | 2023-06-08 | 酸價(以脂肪計)(KOH)║12.2mg/g║≤5mg/g | 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 / |
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經查,“家頂翔”在今年已經不是第一次因質量不合格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重慶市合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23年8月8日發布的關于166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顯示,標識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家頂翔”桃片(香甜味)(生產日期:2023-05-21;規格型號:計量稱重)被檢出大腸菌群、霉菌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 |||||||||||
序號 | 標識生產企業名稱 | 標識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日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檢驗機構 | 備注 |
1 | 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 | 重慶市合川區思居工業園區 | 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 | 重慶市合川區思居工業園區 | 桃片(香甜味) | 計量稱重 | 家頂翔 | 2023-05-21 | 大腸菌群║1.6×103;1.7×103;3.6×103;1.5×103;2.5×103CFU/g║n=5,c=2,m=10,M=100CFU/g,霉菌║3.1×102CFU/g║≤150CFU/g | 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 / |
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2023年1月17日發布的關于2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號)顯示,抽樣自榮昌區昌元街道友渝食品店、標識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合川桃片(生產/購進/檢疫日期:2022-10-01;規格型號:計量稱重)被檢出酸價(以脂肪計)(KOH)、過氧化值(以脂肪計)項目不合格,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 ||||||||||
序號 | 標識生產企業名稱 | 標識生產企業地址 | 被抽樣單位名稱 | 被抽樣單位地址 | 食品名稱 | 規格型號 | 商標 | 生產/購進/檢疫日期 |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 檢驗機構 |
1 | 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 | 重慶市合川區思居工業園區 | 榮昌區昌元街道友渝食品店 | 重慶市榮昌區昌元街道廣場路270號門面 | 合川桃片 | 計量稱重 | 家頂翔+圖形 | 2022-10-01 | 酸價(以脂肪計)(KOH)║13.7mg/g║≤5mg/g;過氧化值(以脂肪計)║0.71g/100g║≤0.25g/100g | 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
另據信用中國,重慶市家頂翔食品有限公司曾被重慶市合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萬元(處罰決定日期:2023-08-17)。違法事實為:當事人生產的“唐大爺牌 合川桃片(香甜)(規格:計量稱重,生產日期:2023年4月1日)”食品經流通環節抽檢,菌落總數、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酸價(以脂肪計)(KOH)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DBS 50/023-2014《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合川桃片》要求,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當事人生產的“家頂翔牌 合川桃片(香甜味)(規格:計量稱重,生產日期:2023年5月21日)”食品,經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霉菌項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要求,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當事人生產經營上述“合川桃片”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規定,屬于生產經營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