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廣島) 近日,南京福寶食品實業有限公司因食品質量不合格被市場監管部門通報。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的2023年第32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標稱南京福寶食品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福宴寶”鮮香蒜蓉醬(生產日期/批號:2023/7/10),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于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長期食用防腐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
據了解,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生產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
目前,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設區市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對此,中國質量新聞網嘗試致電南京福寶食品實業有限公司了解產品抽檢不合格的相關情況,截至發稿時,對方電話未能接通。
公開信息顯示,南京福寶食品實業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福寶實業公司)成立于1994年。經營范圍涉及:食品生產、加工、銷售;農產品初加工、銷售;保健食品生產、銷售等。中國質量新聞網梳理發現,該公司因食品安全問題此前還被處罰。
據信用中國,2023年10月20日,南京福寶食品實業有限公司被南京市江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原因涉及:該公司生產經營的鮮香蒜蓉醬經抽樣檢驗,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該公司生產經營的黑芝麻粉經抽樣檢驗,霉菌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上述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三)項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