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餐飲環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7期)。
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餐飲環節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47期)
根據福州市長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餐飲環節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2023年第18期),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長樂區航城喜鴨餐飲店經營的餐碗
(一)抽檢基本情況。受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對福州市長樂區航城喜鴨餐飲店2023年8月2日清洗消毒的餐碗進行監督抽檢,檢驗結論:餐碗中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 要求,檢驗結論均為不合格。
(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福州市長樂區航城喜鴨餐飲店使用不合格的餐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如下:罰款人民幣5000元。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長市監處罰﹝2023﹞454號。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原因排查:經分析產品出現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熱力消毒未達到規定溫度或消毒時間未達到規定要求。整改措施:1.加強操作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2.嚴格落實餐用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3.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存放于密閉的保潔柜內。整改復查:2023年9月19日我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復查,復查結果為合格。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