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石家莊市欒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2023年第LC20230044號)。
欒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結果的通告
2023年第LC20230044號
按照有關要求,現將抽檢發現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和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1批次姜不合格核查處置情況
(一)基本情況
產品名稱:姜。被抽樣單位:河北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石安分公司。生產日期:2023年9月3日。規格型號:計量稱重。不合格項目: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二)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
經查,該批次干姜不合格采購者已經留存供貨商的供貨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快速檢測合格證、銷售單、可追溯。欒城區市場監管局已責令該公司加強食品購進管控,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制度。欒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對公司作出免予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決定書編號:冀市監石不罰〔2023〕13012423000219號,因當事人購進的農殘超標干姜的供應商不屬于本部門管轄,欒城區市場監管部門已將案件線索移交至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