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引導企業繼續提升產品質量和性能
本報訊 (記者 岳 倩)12月11日,工信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以下簡稱《技術要求公告》),明確了享受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根據《技術要求公告》,2024年1月1日起,申請進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為過渡期;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技術要求公告》技術要求的車型將從《減免稅目錄》中撤銷。
根據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負責人在工信部官網進行的解讀,我國自2014年9月開始實施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并分別于2017年、2021年、2022年3次延期,現行政策將于2023年底到期。該政策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協同,為快速培育新能源汽車消費市場,帶動產業發展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當前,新能源汽車成本與傳統燃油汽車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購置補貼政策已于2022年底退出,繼續實施減免車輛購置稅政策對穩定和擴大新能源汽車消費十分必要。
該負責人表示,《技術要求公告》保持主體框架基本穩定,調整的指標充分參考已經實施的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雙積分、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等政策,同時預留了過渡期。與之前的內容相比,《技術要求公告》主要將圍繞3方面對技術指標進行了修改。
一是適當提高了現有技術指標要求。綜合考慮技術進步和未來發展等情況,《技術要求公告》提高了整車能耗、續駛里程、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等現有技術指標要求。燃料電池汽車方面,結合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工作進展,優化了燃料電池汽車純氫續駛里程、系統額定功率、系統額定功率與驅動電機額定功率之比等指標要求,補充了燃料電池啟動溫度、燃料電池電堆額定功率密度、系統額定功率密度等指標要求。
二是新增低溫里程衰減技術指標要求。為引導行業企業持續提升新能源汽車產品耐低溫性能,《技術要求公告》提出,對按照國家標準《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 第1部分:輕型汽車》中“附錄A”進行檢測的純電動乘用車和N1類純電動貨車,低溫里程衰減率不超過35%的,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可放寬至95Wh/kg,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要求可放寬至120km。
三是明確了換電模式車型相關要求。換電模式在降低購車成本、消除里程焦慮、提升安全水平方面有一定優勢。為支持換電模式創新發展,結合行業發展和標準實施情況,《技術要求公告》明確,換電模式車型需滿足國家標準《電動汽車換電安全要求》標準。同時,為保證真換電、能使用,要求申報企業提供保障換電服務的證明材料。
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呈現出高速發展態勢。上述負責人的解讀顯示,從2023年上半年情況看,約90%以上的車型能夠符合《技術要求公告》。從行業發展來看,《技術要求公告》預計將帶來3個方面的影響:一是有利于引導技術進步。《技術要求公告》綜合考慮技術進步、標準更新等情況,對已經廣泛應用的成熟技術適度提高要求,對低溫衰減、換電等新技術新模式給予傾斜支持,有利于提升產品技術水平和促進模式創新。二是有利于引導節能消費。近年來車輛平均整備質量快速增長,給實現行業能耗目標帶來較大壓力。《技術要求公告》適度加嚴了電耗和油耗(插電式混合動力)要求,進一步引導節能消費。三是有利于引導企業保障產品安全。《技術要求公告》明確產品質量保障、平臺建設等安全管理相關要求,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車型及時予以管控,有利于引導企業確保新能源汽車使用安全。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