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川渝兩地侵害用戶權益APP名單的通報
(第十二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縱深推進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有關要求,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和重慶市通信管理局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川渝兩地主流應用商店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進行了檢查。截至目前,仍有18款APP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詳見附件)。
上述APP應在1月8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附件1:通報存在問題的APP名單
附件2:川渝地區APP典型違規案例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重慶市通信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聯系電話:028-87022261,郵箱app@ 028icp.com;重慶市通信管理局聯系電話:023-68712106,郵箱cqca_xgc@mailcqca.miit.gov.cn)
附件1
通報存在問題的應用軟件名單
序號 | 應用名稱 | 應用開發者 | 應用來源 | 應用版本 | 所涉問題 | 屬地 |
1 | 交易法門 | 成都交易有道科技有限公司 | 華為應用市場 | 1.4.8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2 | Antmall Plus | 申禾智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華為應用市場 | 1.1.5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3 | 少女的偽證 | 成都輕橙時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sndwz.1.20230904.1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4 | 社畜的福報 | 成都輕橙時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fubao1.5.20230904.1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5 | 金沛方 | 四川金沛方藥業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1.5.7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6 | 職小灶 | 四川有成教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 OPPO軟件商店 | 3.5.6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APP頻繁自啟動和關聯啟動 | ||||||
7 | 匯學邦 | 四川匯學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OPPO軟件商店 | 6.2.4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8 | 恒享購 | 四川順恒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360手機助手 | 1.0.8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9 | 朗速智能平臺 | 成都朗速科技有限公司 | 小 米 應 用 商 店 | 1.2.3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四川 |
10 | 春雨 | 重慶雄歐科技有限公司 | 豌豆莢 | 1.0.6 | 隱私政策中未對處理的個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說明 | 重慶 |
11 | 軍考幫 | 重慶師之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1.0.1.5 | 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重慶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 ||||||
12 | 居民服務網 | 重慶市四季風日用品有限公司 | 應用寶 | 6.6.6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 重慶 |
隱私政策中未對處理的個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說明 | ||||||
13 | 力帆OBD | 重慶力帆電噴軟件有限公司 | 華為應用市場 | 1.0 | 未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則 | 重慶 |
14 | MEBAY BLE | 重慶銘貝科技有限公司 | 聯想應用商店 | 1.1.70 | 個人信息安全投訴、舉報渠道的承諾處理時限超過15個工作日 | 重慶 |
更正、刪除個人信息的承諾時限超過15個工作日 | ||||||
15 | 重軍 | 重慶軍鑫實業有限公司 | 應用寶 | 20.6.17 | 隱私政策中未對處理的個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說明 | 重慶 |
16 | 星播星視 | 重慶瑪姬科技有限公司 | 華為應用市場 | 3.4.0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重慶 |
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
17 | 起飛線商家 | 重慶起飛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VIVO應用商店 | 4.8.2 | 隱私政策中未對處理的個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說明 | 重慶 |
18 | 舒昕逸家服務端 | 重慶舒心到家科技有限公司 | 聯想應用商店 | 1.1.100 | 違規收集個人信息 | 重慶 |
APP強制、頻繁、過度索取權限 |
附件2:川渝地區APP典型違規案例
典型案例一:四川省某教育類APP,全網下載量超20萬,該應用存在“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的侵害用戶權益行為,違反《關于開展縱深推進 APP 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工信部信管函 [2020] 164 號)中的“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等要求。
典型案例二:重慶市某網上購物類APP,全網下載量超過10萬,該應用存在“未在隱私政策等公示文本中逐一列明App所集成第三方SDK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隱私政策中未對處理的個人信息保存期限加以說明”等侵害用戶權益行為,違反《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和《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3〕26號)中的“明示個人信息處理規則”“未按法律規定提供刪除或更正個人信息功能”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