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21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3期)、省市場監管局關于18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4期)涉及我市4家食品經營單位。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在鎮江市潤州區永安魚莊黃山西路店使用的復用餐盤
(一)抽檢基本情況。不合格項目為大腸菌群,生產日期為2023-10-18。
(二)核查處置情況。鎮江市潤州區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1月17日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鎮江市潤州區永安魚莊黃山西路店并啟動核查處置。查明該企業餐具清洗不充分, 使用不合格餐盤,鎮江市潤州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作出警告并責令改正的決定,決定書文號為鎮潤市監當罰〔2023〕31117號。
二、在丹陽市開發區明香樓餐廳使用的復用餐碗
(一)抽檢基本情況。不合格項目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生產日期為2023-10-20。
(二)核查處置情況。丹陽市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1月13日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丹陽市開發區明香樓餐廳并啟動核查處置。查明該企業餐具清洗不充分,使用不合格餐碗,丹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作出警告并責令改正的決定,決定書文號為丹市監當罰〔011113-1〕號。
三、在丹陽市開發區陸陸陸鍋蓋面館使用的復用餐碗
(一)抽檢基本情況。不合格項目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生產日期為2023-10-20。
(二)核查處置情況。丹陽市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1月13日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丹陽市開發區陸陸陸鍋蓋面館并啟動核查處置。查明該企業餐具清洗不充分,使用不合格餐碗,丹陽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作出警告并責令改正的決定,決定書文號為丹市監當罰〔011113-2〕號。
四、在揚中市品尚多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泰州市海陵區飛祥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酥麻花(咸味)
(一)抽檢基本情況。不合格項目為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生產日期為2023-05-20。
(二)核查處置情況。揚中市市場監管局于2023年11月2日將不合格檢驗報告送達揚中市品尚多連鎖超市有限公司并啟動核查處置。查明該企業共購進10公斤問題批次產品,已全部銷售完畢,因無消費者退貨未有召回。因當事人已履行相應法律義務,揚中市市場監管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作出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決定書文號為揚市監處罰〔2023〕2-72號。
鎮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