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去舊更容易 換新更愿意
海南出臺置換更新補貼措施推動汽車以舊換新政策落地
本報訊 (記者 李 青)近日,海南省商務廳制定出臺《2024年海南省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在全省實施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進一步推進汽車以舊換新政策落地。
《細則》明確,個人消費者在今年5月15日至9月30日期間轉讓(不含變更登記和報廢)5月15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海南省乘用車,并在海南省注冊登記的企業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按照“每轉讓一輛舊車并購買一輛新車可享受一次補貼”原則,給予個人消費者3000元至6000元的一次性購車補貼。
根據《細則》,置換更新補貼政策在補貼數量方面,按照“不限數量”“到期截止”原則執行。在轉讓舊車方面,按照“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統一要求,對“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個人消費者可以通過報廢更新的方式申請報廢更新補貼。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政策中所指轉讓的舊車,不再包含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在購買新車方面,置換更新補貼政策規定的個人消費者所購新車為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新車,與“國家報廢更新補貼政策”明確的新能源汽車標準一致。在順序方面,不限制轉讓舊車和購買新車的順序,個人消費者可以先轉讓舊車,也可以先購買新車,但按照《細則》規定,取得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均應在今年5月15日至29月30日期間開具。
海南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細則》的出臺,旨在解決去舊相關問題。為營造去舊更容易、換新更愿意氛圍,除了政府補貼、金融減費、企業讓利等鼓勵政策外,還要暢通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渠道,推進回收網絡建設,創新拓展回收渠道,促進二手商品市場流通。
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的出爐,極大激發了市場消費熱情。連日來,海南消費者紛紛走進車市參觀、咨詢、選購喜愛的汽車。各大汽車經銷店門庭若市,汽車消費市場一派紅火。圖為日前瓊海市民在一家4S店參觀選購汽車。 蒙鐘德 攝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