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公開通報10款未按期完成整改APP(2024年,第四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2022年度不良移動應用程序安全治理專項工作的通知》(工網安函〔2022〕525號)《關于進一步提升移動互聯網應用服務能力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3〕26號)等工作部署,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持續開展侵害用戶權益移動應用程序(APP)專項整治行動。
2024年10月監測發現18款APP存在侵害用戶權益和安全隱患問題,我局對相關違規單位分別發出《湖南省通信管理局違法違規APP處置通知》,責令APP運營者限期整改。截至要求的整改期限,尚有10款APP未按期完成整改,現予以公開通報(詳見附件)。
被通報的APP運營者應在11月25日前完成整改及反饋整改報告;逾期未整改合格、未反饋的,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將依法依規采取下架、行政處罰并納入電信經營不良名單等進一步處理措施,切實維護APP用戶合法權益和網絡安全秩序。
附件:未按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完成整改的問題APP名單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未按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完成整改的問題APP名單
(2024年11月,共10款)
序號 | 應用名稱 | 版本 | 下載來源 | 類別 | 開發者 | 問題 |
1 | 模擬來電話 | 4.9.9 | 應用寶 | 工具類 | 長沙源匯澤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 違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
2 | 群發寶 | 1.0.26 | 華為應用市場 | 工具類 | 湖南友生科技有限公司 | 違反必要原則 |
3 | 廣汽三菱 | 3.0.5 | 自提供 | 生活類 | 廣汽三菱汽車銷售有限公司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
違反必要原則 | ||||||
4 | 湖南住房 | 2.2.5 | 應用寶 | 生活類 | 長沙兆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
5 | 快點聽 | 5.2.8 | 小 米應用商店 | 教育類 | 湖南電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 | 違反必要原則 |
6 | 國皓校園 | 1.4.9 | OPPO應用商店 | 教育類 | 湖南國皓教育有限責任公司 | 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 ||||||
7 | 湖南教育發布 | 3.0.0 | vivo應用商店 | 新聞類 | 湖南教育電視臺 | 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 |
違反必要原則 | ||||||
8 | 大獅看鋪 | 1.8.0 | OPPO應用商店 | 工具類 | 湖南大獅數據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 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 ||||||
違反必要原則 | ||||||
9 | 閱達教育 | 4.0.1 | 華為應用市場 | 教育類 | 湖南省新華書店有限責任公司 | 未公開收集使用規則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 ||||||
10 | 湖南大劇院 | 版本14 | 微信小程序 | 生活類 | 湖南大劇院有限責任公司 | 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