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一家家禽加工店內查獲的用于給禽類脫毛的工業松香。
小作坊生產者用工業松香給家禽脫毛,現場衛生條件極度惡劣。
大眾網濟南2月3日訊 (記者樊思思)近日,濟南警方在一個多月內破獲8起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查處使用工業松香給禽畜脫毛的加工作坊、熟食店8家,抓獲犯罪嫌疑人10人,查獲涉嫌非法使用的工業松香共計200余公斤。
2014年11月28日凌晨7時許,天橋分局食藥環偵中隊會同黃臺派出所對獅子張莊8家咸水鴨加工作坊進行聯合突擊檢查,在其中2家當場抓獲涉嫌使用松香拔脫鴨毛的陳某、萬某夫婦及劉某、汪某夫婦共4人,查獲工業松香60公斤以及脫毛鴨40余只。
12月17日,天橋分局南村派出所對濟南市二棉農貿市場內的家禽店進行檢查,當場在三家店內查獲正在熬制使用的工業松香共計100余公斤,并將經營者王某某、陳某某、懷某某當場抓獲。經查,上述三人對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熬制的工業松香拔除雞鴨等禽類羽毛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12月23日上午9時許,天橋分局食藥環偵中隊會同洛口派出所對張家莊李某某經營的熟食豬肉加工作坊進行檢查,發現其正在使用工業松香拔脫豬肉鬃毛,同時民警現場查扣工業松香約25公斤。
12月1日,槐蔭公安分局食藥環偵中隊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發現中光明街兩家家禽加工店員工在生產中使用疑似工業松香的物質為家禽脫毛,遂依法將負責人王某某和郗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審查,同時在兩店內查扣兩口盛放工業松香的大鍋和尚未使用的工業松香共計20.5公斤。經審查,王某某、郗某某供述二人分別于2014年、2012年開始在天橋區某工業品店購買工業松香并加溫熬制,用于為鴨鵝脫毛并以此牟利。
目前,上述10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處理,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據了解,國家允許使用松香甘油酯為牲畜、家禽脫毛。但由于松香甘油酯與松香性質極為相似,且后者價格尚不足松香甘油酯一半,一些不法商販為節約成本,便使用僅能作為工業生產原料的松香作為替代品為畜禽脫毛。根據相關描述,工業松香含有鉛等重金屬和有毒化合物,用于食品加工環節會嚴重損害人體健康,因此在我國《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范》、《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等相關規定中,松香被明令禁止使用。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之規定,在食品加工、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