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吳世忠提出要從各環節定規制策管好“城市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
紅網北京3月5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馮鈞 攝影章堯)“城市礦產”是一座富礦。不過,我國涉足“城市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的企業存在小、散、亂的格局,富礦沒有帶來該有的財富,卻產生了一些問題和隱性風險。今天,全國人大代表、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吳世忠就“城市礦產”資源綜合利用與有色金屬行業統籌發展提出建議。他提出,通過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與產業政策,促進整個行業轉型升級發展。
廢棄電子產品回收利用仍在起步
一組數據足以說明“城市礦產”的富庶。
2013年,我國“四機一腦”產品的理論報廢量為:電視機3203.72萬臺、電冰箱1278.57萬臺、洗衣機1261.66萬臺、房間空調器1529.95萬臺、微型計算機3706.28萬臺,總計10980.18萬臺。加上手機、Pad等更新換代快、數量更多的消費電子信息產品,電器電子產品廢棄物總量呈膨脹式增長,積累的大量稀土、稀貴金屬資源是“城市礦產”的“瑰寶”,其開發利用具有廣闊的前景和巨大的商業價值。
1億臺報廢手機可以提煉出2噸金、25噸銀、1噸鈀、0.9萬噸銅,還有其他貴金屬。3000萬臺報廢電腦能提煉出6.6噸金,30噸銀,2.4噸鈀、1.5萬噸銅和其他貴金屬。
2013年,我國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房間空調器、微型計算機5類產品拆解處理量達到4173萬臺。通過拆解處理,2009—2013年共回收了鋼鐵54.04萬噸、銅6.60萬噸、鋁5.09萬噸、塑料78.67萬噸、玻璃137.41萬噸。
年處理量不到理論報廢量的一半,這組數據同時也說明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利用產業尚處于起步階段。
產業基礎不牢 回收體系結構不明
吳世忠介紹,我國目前沒有象歐盟、日本等發達國家一樣,采用嚴格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及其配套制度沒有明確生產者在回收處理上的關鍵責任,生產者回收處理責任僅體現在交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上,一定程度上影響與制約了大型家電制造商參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的積極性,導致產業內企業上下游關系不穩定,產業發展的基礎不牢,難以吸引有強大實力的企業進入,不能快速形成穩定發展的產業體系。因而,產業體系不完整,回收體系結構不明確。
我國廢舊電子產品回收拆解處理、分選產品后處理的作業邊界及承擔主體不清晰;尤其是分選產品后處理沒有大型綜合冶煉企業來負責并承擔有關責任。“現在這些工作主要是民營企業在做,大多數處理規模小,冶煉工藝技術落后。”吳世忠說,直接的后果就是稀貴金屬資源綜合回收率低,三廢排放量大,二次環境污染嚴重。更為重要的是,這種現狀讓整個產業無法與重金屬綜合冶煉產業的轉型升級相融合,從而制約持續發展。
他還指出,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回收處理實行多渠道回收、集中(定點)的處理模式,沒有建立法律意義上的區域性排它性的回收網絡體系,也沒有將社區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站納入法律管理體系;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回收的主力軍——個體私營小型企業長期處于管理的真空地帶,導致廢舊電器電子產品收集處于無序狀態。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我國重金屬綜合冶煉企業處理城市礦產(電子廢物)的裝備不完備、技術能力低下,與國際著名企業差距顯著,無法滿足快速增長的電子廢物處理需要。
產業發展應與重金屬冶煉產業轉型升級統籌考慮
吳世忠建議,“城市礦產”資源循環利用與重金屬綜合冶煉產業的轉型升級發展應統籌考慮,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與產業政策。力戒“電子廢物”綜合冶煉的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防形成落后、過剩產能;嚴禁上馬不符合主體功能區定位、存在環境污染風險、以及可能新增銅、鉛、鋅冶煉產能的電子廢物冶煉回收項目。鼓勵并支持科技創新能力強、履行社會責任好、具有優秀企業文化的大型重金屬綜合冶煉企業進入,在資源配置上給予傾斜,既可打造“城市礦產”資源循環利用的骨干企業,也可緩解重稀貴金屬資源與冶煉能力失衡的矛盾,助力有色金屬冶煉產業的轉型升級和協調發展。
同時,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及其配套制度進行完善,明確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在回收處理上的關鍵責任,并給予相應權利;將社區回收站、回收網絡體系、回收從業人員納入法律管理體系,強化上下游企業聯系,形成穩定發展的產業體系。
他還建議,國家可設立科技重大專項,針對該產業的關鍵技術與裝備難題開展從基礎研究—關鍵共性技術開發—區域應用示范的一體化科技攻關研究,從技術層面解決我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分選產品后處理存在技術水平低、效率低、資源利用率低和環境污染風險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