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作客紅網設在北京的全國兩會“新態2015”嘉賓訪談室。)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談社區矯正立法建議。)
紅網北京3月5日訊(時刻新聞記者 馮鈞 攝影章堯)《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其中提出制定社區矯正法。社區矯正對于犯罪份子重回正軌起著重要作用。湖南的社區矯正已經進行了多年,成效如何,又遇到了哪些問題?今天,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作客紅網設在北京的全國兩會“新態2015”嘉賓訪談室與廣大網民暢談社區矯正的有關問題。
湖南社區矯正取得較好效果
我國的社區矯正工作從2003年開始試點,2005年擴大試點,2009年在全國全面施行,目前已經進入了全面推進的階段。湖南是全國第二批社區矯正試點省(市),2008年正式啟動社區矯正試點,經過試點、試行,目前已進入全面推進、規范運行的階段。
傅莉娟介紹,湖南的社區矯正從無到有經歷了7年時間,到目前為止累計接收社區矯正人員80700余人,解除社區矯正44000余人,目前在冊對象36000余人。社區矯正在服刑期間沒有脫管、漏管,刑滿重新犯罪率在0.2%以下,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社會的幫扶、教育和培訓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因而社區矯正的效果要好于監禁矯正。
社區矯正應該設立獨立機構
傅莉娟說,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已經設立了社區矯正機構,但大多都是司法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真正單獨設立的屈指可數,當前的社區矯正機構設置模式既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難以滿足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工作的需要。
《社區矯正法》正在立法過程。她認為,該法不宜對司法行政機關的一個內設機構的執法權做出規定。社區矯正作為一項刑罰執行工作,其執行機關應當是具有獨立執法權的專門機構。同時,隨著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貫徹落實,社區服刑人員人數還將進一步增多,僅靠在司法行政機關內設一個機構,難以滿足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工作的需要。將社區矯正機構單獨設立,歸口司法部或國家安全部指導管理也是國際上大多數國家采用的方式。
她建議,《社區矯正法》應對社區矯正機構設置做出明確規定,明確社區矯正機構是具有獨立執法權的司法行政機關下設機構,接受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管理。
社區矯正需要配備警力
社區矯正作為一項非監禁刑罰執行制度,既具有強制性,也具有社會性,因此,在工作隊伍的組成上,既要有被賦予強制權的人民警察,也要有社會力量的廣泛參與。
她建議,在社區矯正工作隊伍中應設立警察隊伍。這樣既有利于完善我國的刑罰執行體系,也有助于提升社區矯正的執法效果。
建立社區矯正警察隊伍,能夠在社區服刑人員脫離監管、違反監管規定、發生違法犯罪或者危害社區安全的行為時,及時采取強制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能夠在日常監管教育過程中,更好地體現刑罰執行的嚴肅性,有效震懾社區服刑人員,減少不服管教的現象;能夠在開展調查評估、調查取證等與社會聯系的執法工作時,更好地得到社會與人民群眾的信任、支持和配合。
傅莉娟建議,《社區矯正法》應明確提出“建立社區矯正警察隊伍,社區矯正機構的人民警察負責組織執行刑罰,對違反有關監督管理規定的社區服刑人員實施制止、懲戒、收監等強制措施”。
社區矯正應該搭好平臺
社區矯正并不是在社區場所即可進行,因而必須建立社區矯正場所,確保社區矯正刑罰執行順利進行。傅莉娟介紹,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全面推進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大力推進場所設施建設,多形式、多渠道建立社區矯正場所設施,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接收宣告、集中學習和培訓”。
不過,全國社區矯正的場所建立進度參差不齊,發達地區情況較好,而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則進度較慢。由于中央目前并未對建設社區矯正場所提出明確要求,而且社區矯正場所建設又未納入地方政法基礎設施建設范疇,因此,社區矯正場所建設在一些地方出現滯后。同時,社區矯正場所建設也沒有標準可依,需要進一步提升規范化水平。
她建議,應將社區矯正場所建設納入地方政法基礎設施建設范疇,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同時,應該給予全國經濟欠發達省份一定的資金支持,以保證社區矯正能夠平衡發展,真正、更好地發揮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