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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8月3日消息近年來,“打車難、打車貴”一直是被社會詬病的話題。隨著滴滴專車等互聯網平臺的出現與發展,一方面,出租車司機因不滿專車搶走生意而與專車司機的摩擦日趨激烈,另一方面,出租車司機也不滿份子錢過高而罷運的事件也在不少地方上演。
究竟“打車難、打車貴”為何一直存在?出租車司機為什么對現狀也不滿意?央廣網記者梳理了北京、上海、廣州、成都、深圳和武漢等20個大城市的出租車現狀,包括出租車數量,人口規模、萬人擁有出租車數量、份子錢和起步價等情況,希望能從中找到一些答案。
(20個城市出租車情況統計)
多地出租車萬人擁有量低于標準
據悉,住建部對城市出租車數量曾有一個指導性標準——大城市每萬人不宜少于20輛,小城市每萬人不宜少于5輛,中等城市可在其間取值。鑒于媒體報道中萬人擁有量的算法不一,記者采用的是用城市的出租車數量除以當地的常住人口。如北京市共有6.6萬輛出租車,常住人口為2114.8萬人,用6.6萬除以2114.8,得出北京市萬人擁有出租車量為31.2輛。
根據統計梳理的20個城市出租車萬人擁有量情況,僅北京和上海符合標準。而東莞、福州、南寧三地萬人擁有量僅為9.25、9.21、8.64,低于相關標準。這一點或許可以解釋為什么出現“打車難”。以鄭州為例,該城市1994年的出租車數量已經達到10607輛,但此后的20年中,僅2012年因評選“文明的士之星”而獎勵增加1輛。在2013年,媒體報道“鄭州20年未增加1輛出租車”曾引起熱議。2013年6月1日,第二屆“文明的士之星”評選活動,又將31輛出租車獎勵給表現優異的部分出租車司機和出租車公司。2012年鄭州市發布《暢通鄭州白皮書》,確定從2012年~2014年每年增加300臺出租車,共增加900輛。但此后該方案一直停留在文件上,直到今年6月中旬才重新提上日程。
曾有媒體人調查稱,一輛出租車利用率相當于8輛私家車和公務車,如果增加出租車數量,將有效減少私家車和公務車的出行,減緩交通擁堵。增加出租車數量來應對打車難,成為國內不少城市近幾年共同的選擇。西安市在2011年一次性投放1053輛出租車,合肥市2013年宣布增加1000輛新能源出租車,南京市也在青奧會前后增加3300輛,鄭州市也宣布2015年底前新增900輛。
參與深化出租車行業改革論證會的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日前透露,交通部圍繞出租車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將對出租車運力規模實行動態調整,綜合考慮人口、經濟發展水平、交通擁堵情況等因素,并且每年評估市場供求情況,及時調整。
深圳份子錢每月11743元 蘭州3945元
專車的蓬勃發展已沖擊著傳統的出租車制度。出租車與專車的成本最大區別在于,開出租車每月要交一定的份子錢。份子錢過高也被認為是近期國內出租車司機停運事件的重要原因。份子錢,是出租車司機按月交給出租車管理公司的運營管理費、稅費等眾多費用。它是出租車司機所要承擔的主要負擔,也是出租車公司的主要營收收入。
記者搜集媒體報道發現,深圳市的出租車“份子錢”是最高的,每月是11743元;蘭州市的出租車份子錢是最低的,每月是3945元。多數城市的“份子錢”分布在5000至7000元之間。因為各地收取標準不一,份子錢約占出租車司機月收入的30%至60%之間。
深圳的一位出租車司機告訴媒體,以前他每跑100公里,大概只有二十公里放空,如今有四五十公里都會放空。去年這個時候,他每天的收入除去上交給公司的“份子錢”和油費外,還可以凈掙300塊,而現在他每天只能掙200塊,收入少了1/3,這幾乎讓他的家庭入不敷出了。
而份子錢去哪了?據媒體調查發現,份子錢被出租車企業用來承擔40個項目的成本,變相幫助企業分擔各種經營風險和管理成本,有部分還被“騰轉挪移”用于企業養人以及支付離譜的辦公費、招待費等。在特許準入的壟斷性政策下,經營出租車公司成為風險低、省心且穩賺不賠的買賣。
對此,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認為,現行出租車管理制度中,出租車經營權限量且定向發放,出租車經營牌照成為稀缺資源,形成了壟斷經營。以廣州為例,若一臺出租車取得5年經營權,以購入價12萬元、每月收取司機8000元的“份子錢”(承包費)計算,則經營期內的收益至少34萬元;若擁有100個牌照,則5年的收益為3400萬元。并且由于壟斷,投放經營權的環節滋生了權力尋租的空間,這也成了交通管理部門腐敗高發的原因之一。
經濟學家宋清輝認為,如果份子錢的問題不解決,在出行難、打車難的困境下,城市即使不斷增加出租車數量也未必能解決問題。出租車管理公司可以采用浮動制收取管理費,在司機工作積極性被極大調動的情況下,公司利益也不會受損。他建議對份子錢管理采用浮動調整。
曹志偉也透露,此次改革意見中將明確各城市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鼓勵駕駛員與出租汽車企業協商確定并公開承包費標準,并通過互聯網繼續探索更好的利益分配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