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10月14日訊(時刻新聞記者馬燦)9月30日,網友“那么愛你紅姑”在紅網百姓呼聲消費者維權板塊發出一篇《長沙新奧認定用戶購買“黑氣”,要求補償公司損失》的帖子。該貼反映:家住朝陽一村的史智弘(化名)老人家的煤氣表壞了,請新奧燃氣公司的維修人員檢查。維修人員卸下表后,發現煤氣表上的用氣量與他們公司的記錄不一致,認定史嗲嗲購買了“黑氣”并要求賠償。然而史智弘并不知道什么是“黑氣”,對于被要求賠償表示很冤。
當事人:煤氣表不壞,都不知道有“黑氣”之說
“都是70好幾的老人了,這些天老人晚上都無法入睡。”10月12日,紅網記者來到史智弘家中,史嗲嗲正在休息。史智弘的兒媳婦曉彤(化名)說,“因為現在新奧燃氣公司限制老人購氣,給公公婆婆生活帶來諸多不便,中秋和國慶佳節都是將兩位老人接到自己家中過的”。
曉彤告訴記者,2009年11月,有身穿新奧燃氣工作服、佩戴新奧燃氣工作證的員工上門檢修,并向史嗲嗲推薦“內部優惠氣”,可以享受員工價。老人當時表示懷疑,但工作人員說可以把氣充到表里就能檢驗真假,于是史嗲嗲第一次購買了500元的燃氣,并全部輸入到煤氣表里。憑借著對新奧燃氣的信任,史智弘老人在12月份又在這些新奧員工手中購買了3500元的燃氣,依舊全部輸入到卡里并能正常使用。
在購買“內部優惠氣”時,史智弘曾向這些新奧員工索要過發票,然而他們告訴史嗲嗲,由于是享受了員工價購氣,屬于團購,所以沒有發票。史智弘看燃氣都已充值進去,便安心使用起來。
直到今年9月13日,史嗲嗲家里的煤氣表壞了,新奧燃氣的維修人員過來檢查,才發現用氣量與公司記錄的不一樣。“他們公司記錄的用氣量是從2006年到2015年共用氣2866立方米,而煤氣表顯示的是5493立方米,多余的用氣量被告知是‘黑氣’,要求我們賠償。”曉彤說。
同時,今年8月20號在新奧營業廳購買的600元200立方米的燃氣也被新奧燃氣公司清零,曉彤無奈的告訴記者。
“最近兩年史嗲嗲也在新奧營業廳購買過燃氣。不是這次表壞了,他們都不知道有‘黑氣’之說,然而新奧公司要我們承擔這次燃氣損失的一半責任,并強行限制我們購買燃氣”。曉彤表示,從09年至今,新奧燃氣每次上門檢查都沒有查過用氣量,只是檢查有沒有漏氣,也沒有提醒過市面上有黑氣存在需要注意,但現在突然被告知使用的是“黑氣”。她認為,是新奧燃氣公司管理上的漏洞以及沒有及時提醒才導致企業的損失,企業管理不當的損失不應該由用戶來買單。
新奧:“清零是因為欠繳費,愿意通過積極協商來解決”
對此,長沙新奧燃氣有限公司總部綜合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市面上所謂的“黑氣”,就是不法團伙利用高科技手段侵入燃氣公司系統,破解了數據載體的密碼后,將燃氣銷售給那些“買便宜氣的人”。
該負責人說,居民在正規營業廳買多少燃氣就是多少,都會有數據記錄,公司員工手上是不可能有燃氣的。公司有一套完整的系統規程,沒有記錄的燃氣確實屬于“黑氣”,更不存在“員工氣”、“便宜氣”。
“之前就有外部人員冒充新奧員工推銷優惠燃氣,我們已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通過電視臺、張貼公告提醒了廣大用戶,一定要到正規的營業廳及代售點購買燃氣。”該負責人說,“對此情況,公司所有被辭退或辭職員工,都必須將工牌、工服、工具上繳,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辭職流程”。
對于史智弘所說的身穿新奧制服、佩戴新奧工作證的員工上門推銷,新奧燃氣公司并不認同。“我們沒有上門推銷的義務,用戶方面也不能確定就是我們新奧的內部人員,他們可以通過記錄工牌號來向我們核實情況”。
針對用戶煤氣表清零,該負責人介紹,這是根據公司對用戶用氣數據欠繳費情況來執行的,因為史智弘欠了新奧公司的氣,所以才會全部清零。同時工作人員不會拒絕賣氣給對方,但目前“黑氣”事件尚未解決,會對其進行限量購買。
“購買‘黑氣’,不僅是用戶受到損失,公司同樣也會受到損失。我們希望能以雙方都接受的方案來解決這個問題”。目前,長沙新奧燃氣有限公司總部已經通知史智弘所住小區負責的長沙新奧燃氣城北分公司經理,就史智弘家中“黑氣”一事將采取積極友好協商。
律師觀點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高
不能用單方銷售記錄來認定市民買“黑氣”,強制限購燃氣不符合規定
燃氣公司僅是合同雙方中普通的民事主體,其商業信譽水準和市民是平等的,不能依照其單方制作的銷售記錄就判斷市民持有燃氣的非法性,認定市民購買的是所謂“黑氣”。
劉高律師表示,從購買燃氣的角度看,由于老人本身辨別能力較弱,上門推銷燃氣的人員又身穿新奧工作服,佩戴新奧工作證。即便是冒充新奧人員,站在民法的角度,從外觀上看,是能代表新奧燃氣公司的。
同時,當時在購氣現場,用戶繳納了燃氣費,并能成功充值使用,這本身就符合交易習慣。對于新奧燃氣公司,冒充人員是新奧燃氣無權代理人,如要追究責任,則必須由新奧燃氣公司去要求冒充人員來賠償,而不是由買方來賠償。
“天然氣本身屬于國家資源,從法律角度來講,提供燃氣的部門在買方需要購買時必須提供,這是一種強制簽訂合同,燃氣公司強制限購燃氣并清零也是不合理的。”劉高說。
【記者手記】近年來,長沙新奧燃氣“黑氣”事件頻發,給用戶及企業都來了不小損失。如何能以正規的手段保護國有資源,保障消費者及企業的權利,是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記者在此特意提醒廣大市民,市面上絕對沒有所謂的“內部氣”、“便宜氣”、“優惠氣”。只有通過以下三種途徑才能正常購氣:一是正規營業廳;二是新奧授權的營業網點;三是包括交通銀行在內的多家銀行網點。同時,作為新奧燃氣公司,今后也應加大對內部的監管力度,并加強向用戶的安全用氣宣傳,安排每年一次免費入戶工檢,做到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更好地為百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