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關于開展脫鹽乳清產品供給能力提升任務揭榜工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脫鹽乳清產品供給能力提升任務揭榜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聯消費函〔2023〕2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衛生健康、市場監管主管部門、有關企業、有關行業協會:
為增強脫鹽乳清產品供應保障能力,提升生產技術工藝及質量控制水平,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開展脫鹽乳清產品供給能力提升任務揭榜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任務目標
推動以指定原料規模化生產脫鹽乳清液或脫鹽乳清粉,并在下游產品中得到市場化應用。
二、條件及要求
詳見《2023年脫鹽乳清產品供給能力提升任務揭榜申請指南》(附件1)。
三、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請。申請單位或聯合體中的牽頭單位填寫《脫鹽乳清產品供給能力提升任務揭榜單位申請材料》(見附件2),2023年10月27日前提交申請單位或牽頭單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化信息化主管部門。多個單位組成聯合體申請的,聯合體牽頭單位應將所有參與單位情況匯總后,統一填寫并提交。
(二)單位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商同級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共同審核申請材料,填寫《脫鹽乳清產品供給能力提升任務揭榜單位推薦表》(見附件3),11月17日前聯合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個。請將正式推薦文件、推薦表及相關申請材料紙質件一式二份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1號樓1120室,100036。(聯系人及電話:王浩哲,15001293769,010-68209207)。
(三)組織遴選。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共同組織遴選并公布入圍揭榜單位名單(每個細分工藝路線原則上不超過3家)。
(四)任務實施。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部門配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揭榜單位簽訂任務書,明確相關任務目標要求及時間節點,揭榜單位按照任務書要求組織實施揭榜任務。
(五)成果發布。揭榜單位按照任務書確定的時間節點完成任務后,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視情況組織行業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評價工作,適時發布揭榜任務成功單位名單。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衛生健康及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調動企業、科研院所、相關行業協會及產業聯盟的積極性,組織具備實力的單位踴躍提出申請。
(二)揭榜任務實施過程中,要密切跟蹤揭榜單位產品創新及應用進展,適時開展揭榜任務的階段性評估,有效協調解決任務實施過程中的各類問題。
(三)鼓勵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區產業發展情況,對揭榜單位優先給予政策支持和傾斜,為順利完成揭榜任務創造良好環境。
五、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孫 璐 010-68205678
國家衛生健康委:徐 嬌 010-68792615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李曉瑜 010-88330416
附件: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