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贛市金監罰決字〔2024〕8號 |
被處罰當事人 | 江西瑞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 貸后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流入限制性領域;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通過為不良貸款辦理借新還舊掩蓋不良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 |
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100萬元 |
作出處罰決定的 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贛州監管分局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25日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贛市金監罰決字〔2024〕8號 |
被處罰當事人 | 江西瑞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 貸后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流入限制性領域;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通過為不良貸款辦理借新還舊掩蓋不良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 |
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100萬元 |
作出處罰決定的 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贛州監管分局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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