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鶴
中國人的年夜飯是闔家團圓的聚餐,是人們對幸福美滿生活的愿景。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在好多人家都去飯店預訂年夜飯。有媒體近日調查發現,今年的年夜飯預訂比前兩年火爆不少,不管是大眾餐飲還是高端餐飲,不少餐廳甚至“一桌難求”。然而,年夜飯預訂火爆背后也暴露出不少問題,影響消費體驗。
例如,有些飯店設置“低消”,或者以只提供套餐不接受點菜的形式變相設置“低消”;有些飯店不提前告知消費者,就收取高額“服務費”;有些飯店提出限時用餐,如果消費者到時未撤離,則需額外支付超時費用,還有的飯店在“定”金與“訂”金上玩起“文字游戲”。種種套路,讓原本美好的年夜飯變“糟心飯”。
事實上,春節期間物料成本增加、人手緊張,商家作出適當提價等行為大家不是不能理解。但凡事要合乎規矩遵于法律。
《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拿部分餐廳“只能預訂指定套餐”的規則來說,其本質上是“最低消費”的又一套“馬甲”,屬于商家以套餐之名搞強制消費的營銷策略。商家設置低消,影響消費者自由選擇菜品數量、分量,不僅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還與勤儉節約要求相悖,間接助長“舌尖上的浪費”。另外,有些商家故意混淆“訂”金與“定”金,讓消費者取消訂餐時被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錢款,以及要求顧客在短時間內完成用餐,及早撤離等都涉嫌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商人逐利無可厚非,但要遵紀守法,做本分事,賺本分錢。年夜飯不是一錘子買賣,做生意講究的是細水長流。如果商家使用種種“套路”,在春節期間“趁‘火’打劫”,讓消費者的年夜飯吃得“糟心”,消費者必然會用腳投票。從長遠來看,得不償失。
年夜飯,作為中國傳統新年除夕之夜的重頭戲,是家家戶戶團圓、喜慶祥和的象征。莫讓“糟心年夜飯”破壞年夜氛圍,給春節團圓“添堵”。一方面,有些商家與其想著借年夜飯火爆之機狠狠“薅羊毛”,倒不如多些精準供給,提升消費體驗。例如,提供多價位套餐服務,提供包含套餐、自主點餐在內的多元服務,在年夜飯營收與維護消費者權益之間找到“最大公約數”。再者,要整治年夜飯市場亂象,避免年夜飯變成“糟心飯”,相關部門也要加強監管和指導,既要在事前對商家進行提醒和警告,也要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出發,加強日常監管,對違規商家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