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舉行《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立法聽證會
中國質量新聞網消息(史玉成王丹)1月22日,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和食品生產監管司舉行《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立法聽證會,聽取社會各界對《規定》的意見和建議。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司長劉兆彬、食品生產監管司司長吳清海發表講話。衛生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出席會議。來自企業、行業協會、質監部門、檢驗檢測機構、法學界等方面的代表就聽證事項提出了陳述。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副司長許新建主持會議。
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根據《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起草了《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為了提高立法質量,使規章更具有科學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該規章的征求意見稿已經發在總局的網站上,公開征求各方面的意見。
此次立法聽證會的聽證事項主要有五項:一是規定調整范圍問題;二是生產許可條件制定問題;三是有關生產者質量義務的問題;四是監督管理方式問題;五是相關法則合理性問題。
去年6月1日起實施的《食品安全法》規定對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的條件、程序按照國家有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規定執行,但具體要求未作詳細表述,且有關食品添加劑企業的質量義務和后續監督管理制度等都需要進一步明確和細化。目前,我國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公布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有23大類2455種。隨著食品工業的迅猛發展,食品添加劑的使用越來越多,有必要對其從源頭加強監管。因此,實施關于食品添加劑的立法工作顯得迫在眉睫。
在此次聽證會上,不少代表認為“安全標準”應做進一步的細化和說明。《規定》第十條關于企業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時應提交的材料中,包括“生產產品執行的食品添加劑安全標準”。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標準目前至少包括3個層面的內容,即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我國現行的國家標準是《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代表們表示,《規定》首先應對“安全標準”如何定義加以明確。
此外,代表們關心的問題還有關于復合食品添加劑的管理。針對復合食品添加劑配方及含量是否應公開的問題,一些代表紛紛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規定》中要求,企業擬生產復合食品添加劑的,應當補充提交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復合食品添加劑名稱、組分及各組分含量的有關資料。而不少企業代表認為,產品組分及含量是企業非常重要的商業機密,對配方、含量等能否保密表示了一定的擔心。
但由于復合食品添加劑由多種成分配制,監管和檢驗檢測部門的代表認為,企業應該提供準確的成分說明,否則,成分配比不明確,將給檢驗檢測帶來很大難度。
國家質檢總局的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會盡快將聽證會的意見進行整理、分析,希望修改后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今年能盡快出臺。
中國質量新聞網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