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來順老邊餃子餐盒被指劣質
北京晨報訊(記者葉青)“有害物質超標百倍!這對人體具有多大的危害啊。”昨天,著名食品包裝與環保專家董金獅作為原告公司的法人代表坐在了海淀法院復興路法庭上,其公司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提起了食品安全法實施后首例涉及食品包裝的消費維權案。而著名餐飲企業東來順飯莊金源飯莊和老邊餃子館則被指使用劣質一次性餐盒而成為了被告。經鑒定,涉案餐盒蒸發殘渣嚴重超標過百倍。
原告在法庭上稱,其單位員工自2005年初就經常前往北京金源時代購物中心的東來順飯莊和老邊餃子館用餐。2009年,他們發現倆飯莊使用的餐盒均系偽劣產品。2010年3月3日,該單位員工邢某在兩處用餐并各購買了30個餐盒。該批餐盒被送往北京市理化分析測試中心檢測后,得知兩家飯店向顧客提供的打包快餐盒均為有害物質嚴重超標的不合格產品。據此,原告依法訴求被告東來順、老邊餃子館賠償原告購買餐盒的10倍費用、檢測餐盒費、公證費以及人身健康損失費等共計3452元和3342元。
原告介紹,根據《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規定,一次性塑料餐具在4%乙酸(相當于我們吃的食用醋)或正己烷(相當于使用色拉油)的浸泡下,其蒸發殘渣溶出量均不得大于30MG/L。然而,從東來順及老邊餃子館購得的一次性餐盒乙酸蒸發殘渣分別為3980MG/L和4540MG/L,超出規定限值132倍和153倍;正己烷蒸發殘渣則分別為704MG/L和729MG/L,超出規定限值22倍和23倍。
據了解,兩被告飯店現已停止使用涉案批次餐盒。
■庭審現場
焦點一
訴訟主體是否適宜
被告:據原告稱,是其員工來飯店就餐,而其員工并未向原告授權,那么利益受損害而起訴的就應該是自然人——其員工,而非是原告這個企業。原告無訴訟主體資格。
原告:我們是買員工餐,購餐員工是職務行為,且受損害的是一眾員工,因此,以公司名義起訴并無問題。
焦點二
是否為惡意訴訟
被告:本案是原告精心策劃的,屬于惡意訴訟。原告為研制生產一次性餐盒的企業,希望通過此次訴訟達到占領市場,擴大銷售額的目的。而公證機構也不一定具有客觀性。對方所出示的餐盒,我們不認可就是我們所使用的。
原告:當日獲取餐盒的過程,是在律師、公證人員、行業專家的陪同下進行的,之后即將餐盒送到了有關機構進行檢測。我們并非餐盒生產企業,只是技術咨詢中心,此舉就是希望能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焦點三
是否存在人身健康損害
被告:作為餐飲企業,最根本的是保障食品餐飲安全衛生,而對于免費贈送的餐盒只要盡到普通注意義務就可以了。我們則是從正規渠道進貨,對于餐盒已經盡到了普通注意義務。且即使賠償,也應是對已產生的身體健康損害進行賠償,而原告并無身體異樣。
原告:被告作為餐飲企業,沒有盡到善意的食品安全保障義務。一次性餐盒中嚴重超標的有害物質將導致膽結石、腎結石、便秘等,也會影響到小孩子的智力發育,是一種慢性中毒。晨報記者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