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聞,西安市北郊一女子墜樓一名保安徒手去接結果被砸身亡。據了解,高層上一名女子和屋內人員發生爭吵,而且聲音很大。當時正在巡邏的一名保安也察覺了此事,并且在樓下呼喊試圖勸阻女子不要想不開,可是女子忽然從11層墜下。當女子從窗口一躍而下時,保安毫不猶豫伸手去接,巨大的沖擊力直接把保安砸倒在地,兩人都不幸身亡。這件事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出事的保安名叫李國武,今年43歲,是一名復轉軍人,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女兒才六歲,家里條件也不太好。他用毋庸置疑的實際行動刷新了我對這個自掃門前雪的物質社會嶄新的價值觀。我們應該為這位保安的行為點贊,但是更要重新思考一個問題,我們應該如何見義勇為?
筆者認為,在宣揚一種難能可貴的精神之時,是否應該強調理性。挽救一條生命的同時,卻變成兩條生命的消逝,這樣的悲劇誰也不愿意看到。但如果英雄只能以悲劇收場,那么這樣的玉石同燼、玉石俱焚是在令人唏噓。我們希望看到社會上涌現出更多道德高尚的人,希望每個人都能見義勇為,但是我們不希望見到的是因為見義勇為而付出生命的代價。
隨著社會觀念的進步,“要見義勇為,更要見義智為”應成為共識。不過,在地方法規制度的層面,依然更多保留著類似“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的精神,這很容易給人們造成一種思維定勢:只有舍身忘死才是“真的勇士”。相比之下,見義智為的層次則顯得低一等,甚至還難以被認定為見義勇為。
魯迅先生說過:“無謀之勇,非真勇也。”見義勇為,需要的不是匹夫之勇,而是有勇有謀。這里的“勇”是指在危難面前,不能盲目“舍己”作為“勇為”的前提,而是在保護自己安全的前提下見義勇為、見義智為。據《京華時報》報道,不會游泳的大學生李本超,為救兩名落水兒童,不幸溺水身亡,花季少年就這么離開了,多么令人惋惜。
事實上,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訓告誡我們,人要有一顆堅持正義的心,但要做自己能力范圍內的事。當我們面對歹徒或者危難的時候,要客觀分析、保持理性、權衡利弊,選擇正確的方法,不做無畏的犧牲,將安全風險降到最低。(徐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