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愛文
“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立權度量。”(《禮記·大傳》)。度量衡不僅是人類認識世界的工具,也是度量人類文明發展程度的尺度。在人類社會文明的發展中,度量衡已成為人類文明的載體,也是人類文明的重要體現者、表達者、講述者。
權衡的本義
說到權,大家可能首先想到的是“權力”,也有人會想到“權利”,因為有“權”就有“力量”,有“權”就有“利益”。然而何為“權”?《孟子·梁惠王上》講:“權,然后知輕重。”《漢書·律歷志》講:“衡權者:衡,平也;權,重也。”《漢典》講:“權,從木從雚,衡器。”我國古代,權主要指秤錘、砝碼;衡指衡桿。成語“權衡利弊”,指的就是將權(秤錘)在衡(秤桿)上左右移動,看一看哪邊輕哪邊重(或者說哪邊利大哪邊弊大)。
權的本質指的是秤砣(或砝碼,以下均稱為秤砣)。權衡即為用權(秤砣)來稱物體的重量。
權衡的引申
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引申使用:
“權力”。由于權衡能夠稱量物體的重量,特別在桿秤上,一個很小的秤砣,通過衡桿就能稱出很重的物體的重量,成語“四兩撥千斤”,指的就是秤砣的這個功能。因此,“權”通過衡就產生了力,就有了“權力”這個詞。
“權利”。權衡過去主要用于稱量金銀、為皇帝收租收稅等,通過權可以得到利益,因此權與利益相結合,產生“權利”。古代帝王將相很多都將石頭制作的權置于案頭,旨在省察民情、權衡天下,保佑江山永固。清官懸權于庭堂,意在時時提醒自己“石(實)權在握,更須錙銖必較,明辨是非”(錙銖是古代很小的計量單位)。古人也有的將石頭權嵌于影壁之內或懸于房梁之上,則有權貴輩出、稱心如意之意。
“公平”。稱量物體的重量,最初發明的計量器具是天平,過去人們用擔子挑東西,總結出肩膀兩邊須重量相等才能平衡,后來也就發明了天平。至少在漢代以前,人們發現不等臂杠桿原理后才發明了桿秤,但基本原理仍然是平衡。因此“平”是稱量物體的最基本要求,而秤量一般都是公用之物,才產生了“公平”一詞。1958年,國務院將過去的一斤為16兩改為一斤10兩(目前香港、臺灣等地仍保留一斤16兩)。有一種傳說:秦始皇統一度量衡,丞相李斯問秦始皇:多少為一斤?秦始皇思考片刻,寫下4個字“天下公平”。李斯百思不得其解,回家后多次書寫,發現正好16個筆畫,便定1斤為16兩,雖為傳說,但仍表達了“公平”乃權衡本義的思想。
“誠信”。秤桿上有秤星,如天上的星星,用意為:人在稱,天在看。過去的秤都是16兩,是南斗六星加北斗七星再加福、祿、壽三星,共同組成16顆星,告誡人們做買賣千萬不能缺斤短兩,否則缺一兩損福、缺二兩失祿,缺三兩要折壽。
“對等”。天平,兩臂等長,所以兩邊物體無論是否同質,但必須同重。左右相等謂之平,這是第一種意思的對等。第二種對等是指:稱量物體,無論用天平還是杠桿,你借給別人多少重量,別人也會歸還多少的重量,這也是一種對等。這也寓意著:你怎么對待別人,別人就怎么對待你。
“錙銖必較”。出自《荀子·富國》:“割國之錙銖以賂之,則割定而欲無厭。”我國古代把100個中等大小的黍粒的重量定義為1銖,6銖為1錙,24銖為1兩,16兩為1斤。所以,“錙”“銖”都是很小量值的計量單位。斤斤計較,錙銖必較,這兩個是近義詞,形容為人非常小氣,很少的錢也要計較,也比喻氣量狹小。對于錙銖必較這個詞,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一是貶義,指小氣,不大度。二是褒義,指做事認真。這其實也是做人應該把握的,何時不能錙銖必較,何時必須錙銖必較。這里面既包含唯物辯證法的思想,又包含實事求是的精神。
半斤八兩。舊制一斤合16兩,半斤等于8兩。一個半斤,一個8兩,比喻彼此一樣,不相上下。宋·釋普濟《五燈會元》卷十一:“問:‘來時無物去時空,二路俱迷,如何得不迷去?’師曰:‘秤頭半斤,秤尾八兩。’”這個謎語也告誡人們:人的一生來去皆空,要保持中間定力,不要為外物所動。
權衡的監督
權力離不開監督。我國古代對于權衡的監督是權的檢定。《唐會要》記載:諸官私斗尺秤度,每年八月,詣金部太府寺平較。不在京者,詣所在州縣平較,并印署,然后聽用。
由此可見,唐朝是由太府寺管理秤的校準。每年的秋分(或春分)對權衡器具進行檢定,看看權的重量(或整個秤的稱量)是否準確,如果不準確就要通過在權上增加或減少一些重量來進行修正。在日常生活中,皇帝設立“質人”一職(不同時代名稱不盡相同),制作一些標準的權放在市場上,做為公平秤,“百姓便之”。也會設監督員,隨時對市場上用的秤來進行檢查,如果差距太大,就要進行處罰。
唐代詩人包何有這樣一首詩《賦得秤 送孟孺卿》:愿以金秤錘,因君贈別離。鉤懸新月吐,衡舉眾星隨。掌握須平執,錙銖必盡知。由來投分審,莫放弄權移。這首詩形象地勾畫出秤的形貌“鉤懸新月吐,衡舉眾星隨”,也告誡孟公,要“平執”,不要任意“弄權移”。詩中既體現了桿秤的作用——公平公正,也體現了權衡的文化精神——不要把“權”做為謀取私利的工具。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