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月14日訊 2月11日,麗江市人民政府頒布《麗江市旅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稱,旅游者不遵守景區(點)規定,擅自進入未開發、未開放區域陷入困境或危險狀態需要救援的,相關組織和機構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動組織者及被救助人承擔相應的救援費用。
《條例》指出,旅游經營者應當承擔旅游安全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引導旅游者購買旅游保險產品,妥善處置旅游突發事件。
旅游經營者經營登山、露營、探險、漂流、攀巖、騎馬、滑翔傘、水上娛樂等高風險旅游項目,應當依法取得經營許可,配備專業救援人員和設施,提供符合國家強制性安全標準的產品和服務,定期開展旅游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安全應急演練。
《條例》強調,旅游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在旅游服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未經旅游者同意,擅自變更旅游行程安排嚴重損害旅游者權益或者擅自轉團、并團;
(二)糾纏、誘導、脅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需要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
(三)在景區、機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及其周邊強拉硬拽或者以尾隨、阻攔、反復糾纏等方式招攬旅游者乘車、住宿或者推銷其他服務項目;
(四)使用未取得旅游客運資質的交通工具;
(五)在景區(點)非指定區域擺攤設點;
(六)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或者為組團社組織的不合理低價旅游團隊提供地接服務;
(七)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條例》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可以安排旅游者自愿購物。
《條例》強調,景區(點)應當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在其門戶網站、收費場所等顯著位置公示以下內容:
(一)門票價格及游覽服務內容;
(二)景區(點)內單獨收費的游覽車、娛樂項目等服務價格及服務內容;
(三)優惠減免辦法;
(四)設有通票、聯票的景區,其通票、聯票價格及游覽服務內容應一并公示。
《條例》強調,景區(點)不得將門票與游覽服務、娛樂服務、保險等捆綁銷售,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景區(點)應當嚴格執行門票優惠減免政策。
據了解,《條例》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伍策 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