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昌4月1日電 (記者 李韻涵)記者1日從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獲悉,為應對疫情“倒春寒”,該廳出臺15條措施為文旅企業發放“政策大禮包”,助文旅業紓困解難。
3月31日,江西省文旅廳印發《關于有效應對疫情支持文化和旅游企業紓困解難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涵蓋降低企業運行成本、增強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文旅企業拓展業務等方面內容15條幫扶措施,為緩解企業困難、提振從業者信心、助力文化和旅游業恢復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降低企業運行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提出,旅行社可繼續申請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應繳納數額的80%,補足質保金的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加快推進保險替代質保金試點工作,在全省推廣保險替代質保金。
此外,2022年對符合生產、生活性服務業要求的文旅企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若干措施》提出,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性房產(包括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中小微文旅企業,在免除上半年2個月租金的基礎上,再減免1個月租金。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文旅企業,在減免租金3個月基礎上,再減免3個月。
針對文化和旅游企業普遍存在的資金不足問題,《若干措施》加強金融政策的精準“滴灌”,提出要不斷補充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做大做強“文旅貸”,降低門檻,鼓勵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通過“文旅貸”融資。對文旅中小微企業保持較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
在當前出入境旅游尚未恢復、跨省旅游時常“熔斷”的影響下,旅游市場需求不足,企業缺少收入來源。《若干措施》回應業界期盼,支持旅行社承接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學校等組織的工會、會展、學習教育、研學等活動。
《若干措施》提出,將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的前提下,安全有序推動“本地人游本地、周邊人游周邊、江西人游江西”活動,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發放文旅消費券,引導廣大游客消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