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憑借新穎的設計和簡易的操作備受消費者的追捧。在購買或使用iPad期間,如果遇到質量問題,消費者應該依據什么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本期特邀國家電子計算機質檢中心的專家為你解答——
隨著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的迅猛發展,手持信息處理終端產品在這幾年中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如上網本、平板電腦、電子書等新產品相繼問世。
GB/T 9813-2000《微型計算機通用規范》和GB/T 18220-2000《手持式個人信息處理設備通用規范》國家標準是2000年發布實施的,距今已經10年有余。上述兩個標準未能及時覆蓋目前市場上如上網本、平板電腦、電子書等手持信息處理終端產品。同樣,國家質檢總局和信息產業部于2002年公布《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簡稱《微機三包規定》)時,市場上還沒有上網本、平板電腦、電子書等手持信息處理終端產品銷售。
蘋果公司生產的配置為:Apple A4(1GHz)的CPU、16GB或32GB或64GB閃存硬盤、24.6厘米(9.7英寸)的多點觸控顯示屏、無線網卡、藍牙和可外接鍵盤等的iPad產品,能夠進行上網瀏覽,收發郵件,音視頻播放,文字處理,可當作一般微型計算機使用,在產品的基本配置、結構組成、對外接口及應用功能上與便攜式微型機(筆記本電腦)有許多共同之處。但iPad產品是否適用《微機三包規定》已經成為廣大消費者關注的話題。
通過驗證實際iPad產品,查詢iPad產品強制認證(CCC)證書和計算機以舊換新活動得知,iPad產品已經從如下幾個方面歸類于“便攜式計算機”:
在iPad原裝產品的背面銘牌上,可看到印有“便攜式電腦”字樣;
在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網站對iPad進行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證書查詢,結果表明美國蘋果公司(Apple Inc.)在廣東省深圳市注冊iPad為“便攜式電腦”,產品名稱為iPad;
iPad產品在中國多個省市參加了“以舊換新”的計算機產品銷售活動;
國家海關總署稱蘋果公司的iPad以“手提電腦”名稱報關;
綜合上述,蘋果公司生產的iPad產品應該執行2002年生效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即“便攜式微型機”整機保修1年,主要部件(主板、CPU、內存、顯示屏等)保修期為兩年的規定,消費者購買的iPad產品如果遇到質量問題可依據《微機三包規定》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