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的話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這句古話廣為人知,我們可以理解為從古至今人們對食物的尊崇與重視。但隨著食品工業化的發展,食品安全隱患仍屢屢出現。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隱患,讓百姓真正吃得放心成為一項長期的社會系統工程。
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是當前危害食品安全的最突出原因之一,也是惡性事故常發、多發的主要因素。因此,國家質檢總局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切實加強食品添加劑監管的通知》精神,深入開展了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這是當前抓好食品安全的首要任務和主要突破口。
為了增強社會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提高預防應對風險能力,正確認識食品添加劑,《消費指南》雜志特別開設“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專欄。向消費者介紹食品和食品添加劑有關知識、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監管相關文件宣講和有關制度解讀、各地質檢部門“打非添”經驗介紹、專家答疑等內容。
維護食品安全是每個人的責任,我們希望該欄目成為與廣大消費者和有關企業溝通互動的一個窗口。因為我們的生活是離不開食品添加劑的,只要合理、規范地使用,食品添加劑對人們的生活和健康就是有益的。
希望廣大讀者和我們積極互動,有任何建議和疑問,請發郵件至xfzn@vip.sina.com(文件名為“打非添”)或來電:010-84636699-2061。
什么是食品添加劑
在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標準中對食品添加劑定義的明確表述主要有三處,具有統一的內涵,在外延的擴展上根據使用的場合表述有所不同。在2009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稱《食品安全法》)中定義食品添加劑“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該定義基本沿用了原食品衛生法中食品添加劑的概念,增加了“保鮮”工藝需要,并將“化學合成”修改為“人工合成”。在《食品添加劑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127號令)中稱“食品添加劑是指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以標準、公告等方式公布的可以作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該定義強調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是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公布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同時要求這之外的其他物質,不得作為食品添加劑進行生產,不得作為食品添加劑實施生產許可。在GB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定義食品添加劑是指“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或者天然物質。營養強化劑、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內。”
食品添加劑的特點
隨著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工業中地位的逐步提升和日益被關注,對食品添加劑仍然存在諸多爭議,也存在食品添加劑濫用的現象。在深入了解食品添加劑的基礎上,學會科學地看待食品添加劑的特點,更有利于安全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劑。
(一)不可或缺性
食品添加劑是食品生產中一種不可或缺的工業產品,是食品科技發展的產物。食品添加劑本身不是食品,是人為添加到食品中并且希望在食品或食品生產過程中發揮一定作用的物質。由于其顯著的功能和作用,在日益發展的食品生產加工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
在特定的使用范圍內和規定的用量限度內,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劑可以防止食品腐敗變質,保持或者增加食品的營養,改善或者豐富食品的色香味等感官特性。有的食品添加劑可彌補天然食品某些營養素的不足,強化營養素的含量,提高和強化食品的營養價值。有的食品添加劑不一定有營養價值,但在改善食品品質和增加食欲、消化等方面對營養的吸收有很大的作用。有的食品添加劑還能夠對食品的安全起到保障作用,例如有些食品若不添加防腐劑,由于腐敗變質產生黃曲霉菌等造成的食物中毒對人體危害更大。
不可否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正確使用食品添加劑是有益的。社會上各種各樣的食品幾乎都含有食品添加劑成分。可以說, 一些食品離開了添加劑就無法達到應有的質量。
(二)風險性
食品添加劑并非食品中原有成分,是人為加入到食品中的物質。有的食品添加劑具有一定的毒性。如果濫用食品添加劑,就會危害人體健康,這是食品添加劑的風險性。比如護色劑亞硝酸鹽,本身具有一定毒性,加入肉制品中一方面可以為肉類護色,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抑制肉毒梭狀芽孢桿菌的滋生。但在肉制品生產中超量使用,就會造成食物中毒,危害消費者安全。
所以應當保證食品添加劑的安全使用,必須對其使用進行嚴格監管,嚴格控制其使用量。經過科學的評價和檢驗,對食品添加劑的急慢性毒性、遺傳毒性、致癌毒性等進行綜合評價,在確認其限量使用對人體沒有安全隱患后才可以被批準使用。規范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站在風險性與有益性的平衡的角度來評價食品添加劑使用的安全性,確保其對人體的有害性降低到可忽略的程度,最大限度避免食用食品添加劑帶來的風險性。
食品添加劑的分類
食品添加劑的分類方法有多種,可按其來源、作用和功能以及安全性評價的不同進行分類。
1.按作用和功能分類。可將食品添加劑分為23類。
每種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都具有一種或多種功能作用。按照食品添加劑的作用和功能,有些是為預防食品腐敗變質的發生,例如防腐劑、抗氧化劑;有些是為改善食品的外觀形狀,例如著色劑、漂白劑、乳化劑和穩定劑;有些是為改善食品的風味,例如增味劑、香料等;有些是為滿足食品加工工藝的需要,例如酶制劑、消泡劑和凝固劑等;還有些是為增加食品的營養價值,例如營養強化劑等。
GB276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列舉了食品添加劑的功能類別。目前主要分為酸度調節劑、抗結劑、消泡劑、抗氧化劑、漂白劑、膨松劑、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著色劑、護色劑、乳化劑、酶制劑、增味劑、面粉處理劑、被膜劑、水分保持劑、營養強化劑、防腐劑、穩定劑和凝固劑、甜味劑、增稠劑、食品用香料、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其他類等23類。
2.按來源分類。有天然和人工合成兩大類。
天然食品添加劑是指利用動、植物或微生物的代謝產物等為原料,經提取所獲得的天然物質。天然食品添加劑又分為由動植物提取制得和由生物技術方法如發酵或酶法制得兩種。
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劑是指采用化學手段,使元素或化合物通過氧化、還原、縮合、聚合、成鹽等合成反應而得到的物質。化學合成食品添加劑又可分為一般化學合成品與人工合成天然等同物,如天然等同香料、天然等同色素等。
3.按安全性評價分類。可將食品添加劑分成A、B、C三類,每類再細分為(1)、(2)亞類。
(1)A類:JECFA(FAO/WHO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已制定人體每日允許攝入量(ADI)和暫定ADI值,其中:A1類:經JECFA評價認為其毒理學資料清楚,已制定出ADI值或者認為毒性有限無需規定ADI值;A2類:JECFA已制定暫定ADI值,但毒理學資料不夠完善,暫時允許在食品使用。
(2)B類:JECFA曾進行過安全性評價,但未建立ADI值,或者未進行過安全性評價,其中:B1類:JECFA曾進行過評價,由于毒理學資料不足,未建立ADI值;B2類:JECFA未進行過評價。
(3)C類:JECFA認為在食品中使用不安全或應嚴格限制作為某些食品的特殊用途,其中:C1類:根據毒理學資料,JECFA認為在食品中使用不安全;C2類:根據毒理學資料,JECFA認為應嚴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