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鮮艷、款式新穎的兒童家具固然受歡迎,但是,家長們選購時最注重的仍是產品的環保和安全性。強制性國家標準 GB28007-2011《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將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準對兒童家具作出了哪些規范和要求?消費者如何依據標準選擇兒童家具?本期特邀專家為你解讀——
Q:《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中的“兒童家具”指適用于哪個年齡段的家具?
A:GB28007-2011《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標準適用于設計或預定供3?14歲兒童使用的家具產品。
Q:《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對兒童家具的結構安全作出了哪些要求?
A:結構安全方面主要包括:邊緣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間隙、折疊機構、翻門、翻板、封閉式家具、力學性能等。
標準中對邊緣及尖端的要求為:產品不應有在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危害的、危險性的、可觸及的邊部或尖端。棱角及邊緣部位應經倒圓或倒角處理。產品離地面高度1600mm以下位置的可接觸危險外角應經倒圓處理,且倒圓半徑不小于10mm,或倒圓弧長不小于15mm。
針對兒童在使用家具時手指可能會卡在孔及間隙中的問題,標準對兒童家具的孔及間隙也有明確的要求:產品剛性材料上,深度超過10mm的孔及間隙,其直徑或間隙應小于6mm或大于等于12mm;產品可接觸的活動部件間的間隙應小于5mm或大于等于12mm。
為避免兒童藏匿在家具中時間過長而窒息,標準要求兒童使用的柜體類封閉式家具應當具有一定透氣功能。
此外,為了防止給兒童帶來傷害,確保兒童家具的安全性,標準在結構安全方面還規定:除在離地面高度或兒童站立面高度1600mm以上的區域外,產品不應使用玻璃部件;管狀部件外露管口端應封閉;產品中抽屜、鍵盤托等推拉件應有防拉脫裝置,防止兒童意外拉脫造成傷害等。
Q:《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對產品安全警示標志有何要求?
A:標準對產品警示標志的要求是,兒童家具產品上或使用說明中,應明確規定產品適用的年齡段及其他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警示標志中應用“危險”、“警告”和“注意”等規范用語。例如:應在使用說明中明確標示產品適用年齡段,即:“3?6歲”、“3歲及以上”或“7歲及以上”;如果產品需安裝,應在使用說明中標示“注意!只允許成人安裝,兒童勿近”的警示語;如果產品有折疊或調整裝置,應在產品適當位置標示“警告!小心夾傷”的警示語;如果是有升降氣動桿的轉椅,應在產品適當位置標示“危險!請勿頻繁升降玩耍”的警示語;以上警示語中“危險”、“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字體不小于四號黑體字,警示內容不應小于五號黑體字。
Q:《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對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指標是如何規定的?
A:標準中對兒童家具人造板材、涂料、紡織、皮草面料等主輔材料中重金屬、甲醛釋放量和可分解芳香胺等有毒有害物質規定了限量指標,比對成人家具的要求更加嚴格和苛刻。
標準規定,產品木制件甲醛釋放量應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 18580-2001)的要求。
產品材料中表面涂層重金屬及有害物質限量應滿足要求。
Q:《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對規范兒童家具產品有哪些作用?
A:現在,人們居住條件得到改善,兒童有了獨立的空間,各類兒童家具產品競相推出。隨著兒童家具需求的逐年遞增,多數生產企業都以時尚環保和孩子至上為賣點,但很多產品只是以外表色彩鮮艷吸引消費者的眼球,其設計、用材與成人家具并無多大差異,在產品結構、安全、有害物質限量等方面缺少針對兒童身體健康安全的有效保護措施。
《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是兒童家具產品的規范性技術標準,具有通用性與強制性,對維護市場秩序顯得尤為重要。該標準的出臺說明了質量和環保性能是兒童家具最基本的訴求,不應當成為銷售的賣點。而標準的實施,有利于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也將會約束企業的生產行為。生產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否則將被重罰或被市場淘汰出局。依據此標準,廣大消費者可以更加理性地選擇品質優良的兒童家具產品。
《消費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