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提出階段性目標:
3年左右有效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 5年左右食品安全總水平大幅度提高
最近印發的《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提出了我國食品安全的階段性目標——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國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違法犯罪行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用5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檢驗檢測和風險監測等技術支撐體系更加科學完善,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誠信意識普遍增強,社會各方廣泛參與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總體水平得到較大幅度提高。
《決定》將食品安全首次納入地方績效考核,在有關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上級政府要對下級政府進行年度食品安全績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強調地方各級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切實加強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
《決定》強化了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體系,第一次明確要求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將食品安全工作列為重要職責內容;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進一步健全科學合理、職能清晰、權責一致的食品安全部門監管分工,加強綜合協調,完善監管制度,優化監管方式,強化生產經營各環節監管,形成相互銜接、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格局;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地區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有效整合各類資源,提高監管效能。
《決定》強調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食用農產品監管和食品生產經營監管;落實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落實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落實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處置及經濟賠償責任,加快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包括建設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并與金融機構、證券監管等部門實現共享,及時向社會公布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信用情況,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等。
《決定》明確要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同時提出了完善相關保障措施、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和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等要求。
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管理規范發布
《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管理規范》近日由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
《規范》確定了3方面教育內容——涉及質量基本知識和質量安全相關知識的質量基礎教育、生產(檢測)流程控制及質量管理關鍵環節的展現與介紹、與生產或檢測工作相結合的互動性體驗。同時,對基地的建設與管理提出了多項基本要求,如要求提供相對封閉的培訓、教學場所,配備一定數量的講解人員,具備可供中小學生操作、體驗的檢測儀器設備或能夠動手制作的相關產品,建立起保障安全的組織管理機制和保護措施,有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等。
全國中小學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工作是2011年國家質檢總局、教育部聯合啟動的,今年3月首批16家單位獲得授牌。
9部委共同開展全國清新居室百日行動
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環保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林業局等9部委主辦的全國清新居室百日行動,6月20日在河南啟動。行動時間從6月20日至9月30日。
該行動旨在解決木家具、膠粘劑、乳膠漆、木地板、石膏板等裝飾裝修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突出問題,提升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健康。百日行動期間,9部門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過進一步加強宣傳引導,建立健全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產品質量監管的協作配合機制,推動建材市場專項整治的深入開展。
兩局聯手提升旅游服務質量
7月2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旅游局聯合發文決定,從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圍繞9項重點內容,在全國范圍內共同開展“貫徹《質量發展綱要》、提升旅游服務水平”專項活動。
專項活動主要包括組織旅游服務質量宣傳周活動、完善旅游服務質量測評體系、加快旅游業認證認可體系建設、聯合開展旅游服務質量專項監督檢查等。在活動方案中明確,兩局將在9月底前確定第一批全國旅游服務質量標桿企業,在“質量月”期間面向社會公布;10月,將出臺旅游業質量失信“黑名單”制度,曝光一批“黑名單”旅游企業。
聯合國設定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新標準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4日提供的消息,聯合國負責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為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設定了新標準:每公斤液態嬰兒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過0.15毫克。
7月1日起有機產品統一加施新碼
《有機產品認證實施規則》7月1日起實施。此后出廠銷售的有機產品必須統一加施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含有機轉換產品認證標志)、惟一編號(有機碼)和認證機構名稱(標識)。
有機碼是國家認監委根據獲證企業的產品數量和類別定額控制發放的,消費者可以根據編號在國家有機產品認證標志備案管理系統(http://food.cnca.cn)上查詢產品的真偽及對應的每張有機產品認證證書、獲證產品和生產企業,如果所購買的產品與信息系統查詢的內容不一致,可聯系認證機構核實或撥打12365、12315投訴、舉報。
《消費指南》2012年7月刊